宋南珠生于商贾之家,在朝鲜平民中绝不算穷困,可比起在大明当女工,哪怕只研习生,也完全无法相比。
三年来,宋南珠已经攒了整整600大明元,加上丈夫的积蓄,已经足够在这座内陆城市购买一套温馨的小窝了。
其实原本伯父对宋南珠的期望远不止于此。
他千方百计将宋南珠送来大明,是希望她能嫁给一个大明人,老穷丑病都无所谓,关键是能拿到朱卡。
只不过姻缘这种事旁人是劝不来的。
宋南珠经过半年的归化培训后,被分配到了新蜀棉花厂。
新蜀其实就是原来的田纳西州。
这里曾经是黑奴们摘棉花的地方。
如今黑奴已经离开,取而代之的是大量倭朝研修生。
当然,在这里没有鞭子,也没有酷刑。
但是这些研修生的劳动效率要比从前那些黑奴高多了。
宋南珠就是在这片大棉花地里认识了正在接受归化实习的丈夫。
他来自黄海道乡下,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
原本,这样的男人,宋南珠一辈子都不会接触到。
是同样的大明梦让他们走到了一起。
宋南珠记得,他摘棉花的速度最快,手最灵巧……
直到两人准备结婚的时候,那个男人才告诉宋南珠,自己其实并不准备当一个采棉工人,而是准备参军。
森下将军的神风突击队正在招新。
宋南珠的丈夫并以为未婚妻会反对,毕竟参军意味着长期两地分居,甚至可能是永别。
但是宋南珠没有犹豫,趴在他的胸口说道:“好好为帝国效力,我会一直支持你……”
就这样,一个朝鲜商人之女,一个朝鲜农民的儿子,远在异国他乡,因为同样的梦想结合在了一起。
宋南珠为丈夫感到骄傲。
每次丈夫回来探亲,她总是微笑着听丈夫说起自己又立下了什么功劳,说起森下将军是如何赏识自己。
直到半年之前,她第一次产生了希望丈夫不要再离开的念头。
因为她的肚子里已经有了一个小生命……
宋南珠害怕,害怕孩子见不到他的父亲,哪怕一面。
摇了摇头,宋南珠揉了揉肚子和腰,开始调节棉籽的喂籽量。
正当她准备打开剥绒机的时候,车间主任忽然带着一个陌生的“绿军装”出现了。
“小宋,这位长官是从新迪来的……”
车间主任显然知道了什么,他的声音有些异样。
“主任,长官,你们找我有什么事吗?我丈夫是海军……”宋南珠没来由的心里一紧。
“我知道……”
那名年轻的士兵说道,“大明皇家海军上尉飞行员金时男同志,是您的丈夫,对吗?”
“啊?”
宋南珠更加慌乱,先是点头,后是摇头,“金时男确实是我的丈夫,但他不是皇家海军战士,更不是什么上尉,他只是一名神风队员……”
“那么就没错了……”
年轻士兵将一个小箱子放在宋南珠跟前,然后后退一步,向她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军礼,
“金时男上尉于德武十五年六月一日参加了空袭朴茨茅斯的战役,他所驾驶的枭龙飞机多次命中敌方目标,后不幸遭流弹击中。
危机时刻,金时男上尉放弃跳伞逃生的机会,驾驶残机与敌人的工厂同归于尽。
根据相关条例规定,您作为他的家属将享受……”
轰——
宋南珠如遭雷击,后面的话都听不到了,她愣愣地望着前方,一行泪珠缓缓落下。
许多车间的朝鲜女工都说宋南珠嫁给一名神风队员就是贪图丈夫玉碎之后的荫蔽,可宋南珠从来没有这样的想法。
听到丈夫驾驶飞机与敌人同归于尽的噩耗,她没有半分窃喜,一股巨大的悲怆从心底升起。
她的天。
塌了。
“宋女士!宋女士!”
年轻士兵虽然很同情这位怀孕的军嫂,但是他不得不将任务完成。
他叫醒了发懵的宋南珠,“宋女士,您丈夫在飞机坠毁前,曾经向他的机长留下了遗言。”
“遗言,什么遗言?”
宋南珠强忍着泪水问道。
年轻士兵面色古怪道:“据那位机长(广西籍)说,金时男上尉在牺牲前,曾经让他给您带话,如果您肚子里的孩子是男孩的话,金时男上尉希望您将他取名为‘金苟’……”
大概是觉得这个遗嘱很奇怪,年轻士兵连忙补充道,“这是我们政委亲自向海军方面确认过的!”
指了指桌子上的小巷子,他接着道:“金时男上尉牺牲在大火之中,海军那边只找到了他那件被破损的飞行夹克,他的遗体应该……应该……”
叹了口气,年轻士兵又敬了一个礼,接着转身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