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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4章 梁漱溟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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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切实的说出来,不足以服人,即我欲表示赞成,亦无从赞成起。

    “总之,我于先生反对今之所谓革命,完全同意;但我还不大明白,先生为什么要反对。先生那篇文太简略,不足以说明;或者先生想的亦尚不深到周密。所以我非向先生请教不可。先生说的好:‘我们平日都不肯彻底想想究竟我们要一个怎样的社会国家,也不肯彻底想想究竟我们应该走那一条路,才能达到我们的目的地。’我今便是指出疑点来,请先生再彻底想想,不可苟且模糊。先生亦曾谦虚地说:‘我们的观察和判断自然难保没有错误,但我们深信自觉的探路总胜于闭了眼睛让人家牵着鼻子走;我们并且希望公开的讨论我们自己探路的结果,可以使我们得着更正确的途径。’据我个人所见,先生的判断大体并不错;我尤同情于先生所谓‘自觉的探路’,我只祈求先生更自觉一些,更探一探。我便是诚意地(然而是很不客气地)来参加先生所希望公开讨论的一个人,想求得一更正确的途径,先生其必许我么?

    “如果先生接受我的讨论,我将对于我所相对同意的先生所主张的那‘根本态度和方法’,再提供一些意见;我将对于我所不甚同意的先生所说的那‘目的地’,再表示一些意见。总之,我将继此有所请教于先生。

    “说及那‘目的地’,我还可以就此附说几句话。先生文中既谓:‘在我们探路之前,应该先决定我们要到什么地方去,——我们的目的地。这个问题是我们的先决问题,因为如果我们不想到那儿去,又何必探路呢?’是指示非先解决此问题不可了。乃随着举出国民党,国家主义派,共产党三种说法之后,没有一些研究解决,忽地翻转又谓:‘我们现在的任务不在讨论这三个目的地,因为这种讨论徒然引起无益的意气,而且不是一千零一夜所能打得了的笔墨官司。’岂不可怪!先生怕打官司,何必提出‘我们走那条路’的问题?又何必希望公开的讨论?要公开讨论我们走那条路的问题,就不要怕打笔墨官司才行。既于此不加讨论了,乃于后文又提出:‘我们要建立一个治安的,普遍繁荣的,文明的,现代的统一国家’;而说,‘这是我们的目的地’。难道要解决一个问题,——而且是国家问题社会问题——将旁人意见——而且是社会上有力党派的意见——搁开不理他,只顾说我的主张,就可解决了的么?

    “总之,我劝先生运思立言,注意照顾对方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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