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探险家发现新大陆,移民发现加利福尼亚的金矿,艾瑟如同处于航海时代下渴望征服海洋的一份子,也如同处于淘金热时代下蠢蠢欲动的财迷,向往探险与黄金的渺小心脏躁动不已。
好在身体正处于生理期,艾瑟不愿冷静,也只能冷静。
夜里,雨停了,窗外的天空依然沉暗,墨色浓郁,打开一道缝隙的窗户流淌进来清冽的冷风。
艾瑟斜斜躺在床上,耳边万籁俱寂,双手握着一把乌黑铮亮的自动手枪放在心口。
这把枪造型独特,线条流畅灵动,像一整块黑曜石打磨而成,圆润透亮,充满未来的科技感。它也有一个帅气的名字,叫幻影,是艾瑟的宝贝贴身武器。
半个月前,在她伪装成手无缚鸡之力的幸存者时,这把枪差点要被落下,但她一声不吭捡起来,约翰看了一眼,知道里面没子弹,便没说什么。相处的日子里,艾瑟故意时不时在约翰面前赞叹这把枪有多么漂亮,犹如天然长着手枪形状的黑钻石,简直是稀世珍宝。
因此,尽管她光明正大对一把不俗的枪爱不释手,在约翰心里,她仍然只是一个天生爱漂亮玩意的无辜女孩。
艾瑟也确实喜欢漂亮玩意,眼下她无论如何放不下长得漂亮的约翰。
可是,真要和他做爱吗?
艾瑟苦恼地翻了个身,纤长的指尖轻抚漆黑枪口,复杂的思绪纷飞。
这样就背叛亨利希了她神色黯然地嘀咕道。
然而,她转念一想,如果不跟亨利希说,他也不会知道。
事情就是这样。
艾瑟坐起身来,自言自语道:亨利希从来没有问过我,愿不愿意当他的爱人,那么我没理由在一棵树上吊死。我可不是愚蠢的传统女人,这辈子只对一个男人死心塌地。是的,是这样。噢,我喜欢约翰,他的眼睛那么特别,他长得那么好看,对我也那么温柔,这些天一直尽心尽力照顾我
天亮以后,趁约翰外出,艾瑟心虚地打了一通电话。
亨利希回来巴黎了吗?
还没有。倒是你,你去哪里了,什么时候回来?
既然亨利希还没回来,那我再玩几天。
这可能是天意,天意要撮合她和约翰。
艾瑟这样想着,不再彷徨了。
又是夜晚,约翰在洗漱,艾瑟裹着他的浴袍,溜进他的卧室。
约翰的卧室摆设简单,打扫得干干净净,床也铺得整齐,被子叠得方方正正,就像一间不常住人的空置房间。
艾瑟喜欢这样讲究卫生,爱干净的人。她不可避免地想起亨利希,亨利希有洁癖,在卫生方面简直到了吹毛求疵的地步,因此他身上总有一股沁人心脾的冷香。在他的熏陶下,艾瑟对气味很敏感,很挑剔。
所以,约翰真是按她的喜好来长的,她挑不出他半点不好。
接下来只要看一下他的身体,如果体毛旺盛,或者肌肉不漂亮,又或者阴茎差强人意,那么尽管艾瑟会感到遗憾,但她还是会选择果断走人,头也不回。
因为她已经有亨利希了,没必要委屈自己将就一个不够十全十美的男人。
瑟瑟要搞色色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