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悯不是没有见到那血怎么流,流了多少,石甲大哥浑身的伤口一直在他眼前,心里咯噔一声,赶忙就勒住马儿,进了车内,果然,石甲大哥见他进来,张着嘴要说话,话还没出来,大口大口的血先争先恐后的涌出来,方智跟妞妞又吓得哭了,林悯登时扑跪在他身前,狭窄的马车车厢里,几人弓背弯头地把石甲围着,石甲大概撑这一口气撑了很久,肺里破了的声音林悯都能听见,他的声音比枯叶落在微风里还轻,带着浓重的血腥味,林悯的眼泪一颗一颗的落在他满是血痕的脸上,把耳朵凑在他嘴边,石甲嘴里涌出来的血沾湿他耳朵,眼白翻动,神志不清的重复:“带……带……小悯……带妞妞回老家……回献州……咳咳……我石甲……乃是献州人氏………咳咳咳……妞妞……妞妞……回献州……咳咳咳……”
他咳的愈发重,瞳孔已经散了,突然一把抓住林悯手,仿佛用尽一生气力,声音那样凄厉:“带妞妞!回献州!”
一片寂静,如同天明又变作无人相伴的黑夜。
马车里只剩下两个孩子的哭声。
少了一个壮年男人的呼吸。
林悯颤着手替他把眼睛阖上,泪光挂在他眼睫,太多的情感交杂,压垮了他整个人,没什么力气了。
“对不起……对不起……”
如果不是他,如果不是他要再留一天,如果不是救了他们,如果不是他驾走了石甲大哥的马车,或许他们逃命都会快点儿……如果不是他……都是他!
夕阳西下,荒野远去。
若不算那些在裘佬儿那里掩埋的不认识的尸体,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埋的
人人都道江南好,游人只合江南老。
江南啊江南,到底在多远的远方,妞妞人还没到江南,却在林悯嘴里听了无数遍,他嘴里的江南也是那么好,简直不是江南,而是仙宫天堂,说的像自己已经去过一样,稍提一提,都会获得短暂的安定。
林悯是打定了主意不去献州,江湖是打打杀杀,恩恩怨怨,那是别人的江湖,江山代有才人出,皇图霸业谈笑间,底下摞的都是成堆的普通人血泪,武侠里的大侠千金一诺,在所不辞,关云长单刀赴会,过五关斩六将的大义,他是望尘莫及了,他只是一个普通人,且他这个普通人还是个跨越时空的他乡客,人生地不熟的,只能顾得上护自己一条小命,顺便庇护自己力所能及的两个小孩儿的小命,他要离这些恩恩怨怨远远的,也离这个以暴制暴,以武称王的破江湖远远的。
管他什么正邪两派,我有我追求的安定和自由自在。
妞妞一路不停哭闹,只喊着她要去献州,让悯叔送她回献州,小嘴不住哭说:“爹爹说了,妞妞要回献州。”
林悯便就一边骗一边哄,只把妞妞抱在怀里没松开过,赶着马车,除了贴身带的银子和令牌,其余行李都被茅屋那场火烧了,路上又花钱添了不少衣鞋必要之物,一大两小,多养一个孩子,将来多花一份钱,偶尔路边有了旅店也舍不得住,便就夜晚,他跟方智两个大小男性点火铺了羊皮毯子,睡路边树下,妞妞小女孩儿睡在马车里,他俩个守着马车里的妞妞。
因为对不住妞妞父亲临终所托,且恩主已死,大恩再难报,小恩人却在,所以林悯面对妞妞时愧疚居多,疼爱更是与日俱增,只把她当公主宠着,遇到集市,钱要省着花,却给妞妞买头花,发钗,只有买给妞妞的衣服是绢料,没事儿就让她坐在自己脖子上哄着骑大马,且林悯也是真的喜欢妞妞,小女孩儿到底跟小男孩儿不一样,做对比的还是他那寡言少语的小孩儿哥方智同学,更明显了,妞妞抱起来小身子软软的,说话也糯糯的,遇见她,林悯才正儿八经有了养孩子的感觉,老父亲女儿奴特征越来越被激发,宠的没边了。
夏夜晚上,古树参天的路边。
一辆马车停在火堆旁边,一大两小围着火上那只烤鸡流口水。
林悯将妞妞抱在怀里让坐在自己膝上,方智坐在两人旁边,林悯用铁签戳了一下鸡肉,挨着就烂了,便笑道:“好了,可以吃了,小朋友们。”
方智伸手就要撕下一条鸡腿来,被林悯又狠狠打手,“啧”了一声,大发雷霆,瞪他道:“教你多少次了!你是哥哥,要让着妹妹,让妹妹先吃,怎么老学的这么自私!”
方智嘴唇紧抿,将他跟妞妞静静看着。
妞妞又是一抖,看着安静望着他们的方智,吞了口口水,小声跟林悯说:“叔叔,让方智哥哥先吃罢,我不饿的。”
林悯发出一声长叹,这就是为什么一口肉,他也会发脾气,虽然他们不常吃烤鸡,可是方智是越来越不像话了,不只是这口烤鸡的事,是他不如人家妞妞教养好,太独了,一路上,只要是买给妞妞的东西,最后都到了他手上,水果、小玩具、衣服这些都罢了,最过分他连他买给妞妞的头花发钗都抢,叫林悯给他换衣服时从袖子里掉出来,还嘴硬,说不是他抢的,是妞妞主动给的,人家妞妞一个比他小一岁的女孩儿,一路上吃饭喝水都让着他,都是他先吃了喝了,妞妞才敢吃,有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