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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豬獵人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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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有很高的難度,這也是目前台灣司法很嚴重的一個問題。

    法律既然制裁不了她,那就由我「母豬獵人」動手了!

    「我覺得我這樣不對,身為法律人,如果只是幫我的當事人辯護獲得無罪判決,那格局也太小了,學法律的必須深知邪惡能勝利的唯一理由,就是善良的人們無所作為,所以這個官司結束後,我會再具狀告發吳美愉小姐的誣告和偽證罪,這兩個罪名內涵各異,分別論罪科刑應該不關個幾年不會出來。」邪惡能勝利的唯一理由,就是善良的人們無所作為,這句話其是我是刻意說給張檢聽的,我知道基於檢察一體的理由,上級指派她這個官司,她就必須出庭,事實上她未必真的挺吳美愉,而且她年輕,應該還沒被官僚文化汙染,所以我希望她好好聽進去。

    「我是受害人啊…」吳美愉還在哭,但不影響訴訟程序的進行。

    「嚶嚶嚶,我是受害人。如果合意性交事後因雞毛蒜皮的小事不爽就叫做受害人,那全台灣受害人最多的地方在妓院,我的事務所乾脆開在風化街算了!」這一段我是用飛快的語速小聲說完的,書記官根本沒有想要打字的念頭,還瞪了我一眼。同時瞪我的還有三個法官和一個檢察官,而眼神如果可以殺人,我早就在吳美愉的眼神下死幾百遍了。

    「不然這樣,我退一萬步,只要吳小姐能模擬出當初被性侵的姿勢,就算我輸了,把那兩個畜生關到死;我自己也進去陪他們關到鬍鬚養蝨子。」我屌兒啷噹地開始做出不符合法律程序的發言,尹贛生和符岳史知道我愛開玩笑,聽到我把敗訴條件定到那麼低,還是驚恐地往我這邊一直揮手說不要。其實,就算敗訴我也不能自願進去關的啦,純粹只是情緒發言。

    不要覺得我的言論有問題,其實由於現在法院的目標是建立一個「溫暖而富有人性的司法環境」(by民事訴訟法權威邱聯恭老師),所以像我這樣法律用語還不夠精煉的菜鳥律師,只要爭點明確,程序正確,還是可以說服法官打贏官司的。

    雖然刑事訴訟法上所謂的證據僅包含人證、物證、書證,亦即雙方想要主張的意見必須以書面資料的形式呈上,但由於吳美愉身兼證人身分,請她現場表演,就如同人證般,是可以不事先做成書面資料的,而且由於角度問題,所以破例讓吳美愉站到了刑事法庭的中間,她的正前方是合議庭三位法官還有書記官通譯等等,左邊則是我和兩位被告,右邊則是張檢察官,後方則是幾十位記者還有像小婕這樣關心案件的吃瓜群眾。

    「當時我雖然昏昏沉沉,但記得他們是這樣…」吳美愉雙腿張開用腳掌著地跨蹲著,呈現一個性感的M字開腿動作。

    「那到目前為止,我覺得您說的沒有一句是真話。」我看著她故作鎮定的表情冷笑。

    「請問尹贛生的陰莖當時在哪?」我接著問道。

    吳美愉羞恥地往自己的肛門附近比劃。

    「符岳史的陰莖呢?」我又問。

    這次她則是用手指在自己胯下附近繞圈圈,表示當時的位置。

    「大家這樣看可能不大清楚,我建議徵求兩位男性以吳小姐指稱的姿勢做出同樣的動作,大家就知道她說的合不合理。」

    法庭上的活動其實都是審判長說了算,我雖然用語不討喜,但看得出是個真誠的人,每段話也有我的理由,審判長終於還是點頭同意我的胡搞。

    「如果吳美愉小姐不反對的話,我想就讓兩個被告扮演當初的角色,也讓他們回想當初是不是真的做出有違正義的事。」

    接著張芷葳檢察官也再三確定吳美愉的意見,然後讓法警在旁邊保障證人,也就是吳美愉的安全,這才讓符岳史躺在地上,吳美愉趴在他身上,而尹贛生則是站在吳美愉背後,扭扭捏捏地模擬著性交和肛交的動作。

    雖然雙方都沒脫下褲子,但已經很明顯看得出他們不可能以這樣的姿勢進行3P,我冷笑了一下,質疑道:「如庭上所見,吳小姐本來說自己沒有意識,意見被推翻後改稱自己有些微意識,現在顯然她所謂的性侵姿勢也是不可能的,除了薄弱的間接證據,當事人自己的供述毫無可採,這不是明顯的誣告和偽證嗎!」

    「如果沒有要補充的,下次就宣判吧。」審判長面無表情地看了看左右的兩位法官,應該已經有相當的心證了,而且還多看了我兩眼,不知道是對我這另類的辯護方式感到驚訝還是在暗示我勝訴或敗訴呢?

    就在這時,吳美愉還在做困獸之鬥:「法官,我可不可以要求他們實際做出當時的動作,這樣比根本比不出實際的姿勢!」

    「這樣還不夠實際嗎?」審判長不耐煩地說。

    「我是說真的讓他們進入我。」吳美愉可憐兮兮地看著審判長,可是這樣她的意思不就是擺明要在法庭上被幹嗎!?

    一聽到這句話,法庭像炸開的鍋,台下的記者無不竊竊私語起來。我想外面等著開下個庭的群眾要是聽到裡面的鼓譟聲,搞不好會以為被告是馬英九前總統,不然怎麼會聲勢如此浩大。

    「別胡鬧。」審判長今天第一次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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