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法二十九年,朝廷为改变财政困难重重的局面,除百计罗掘增加收入外,还进行了财政体制方面的变革。
李来亨以周培公为相,成立税务院,为使财政清理和整顿工作顺利进行,后来又成立了隶属于户政府的清理财政处,对财务行政机构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加强财权上的中央集权。
不久,又设立盐政院和专卖院,统一进行盐务体制的改革和国营企业的经营体制改革。
当然最主要的财政改革手段,无疑还是建立在近代银行金融服务业的发展上。
银行是近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它是经营存款、放宽、汇兑、储蓄等业务,充当信用中介的一种特殊企业。
在近代资本主义体制之下,银行主要依靠货币资本的经营,通过存款和放款之间的利息差额赚取利润。
大顺的财政机构,原来是行政管理和钱、物保管与支出不分。如户政府和各省观察使司本是财政管理机构,但自身又掌握货币和物料的保管权力。
中央户政府设有三库,即银库、绸缎库和青丘库(海外黄金金库),三库保管着全国送来的钱物。
地方的省、府、县,亦设有钱物专库,分属观察使和府尹、防御使、县令亲自管理。
这种行政与财物保管合二为一的做法,弊端很多。
周培公主持的中央财政体制改革,首先就奏请在户政府票号的基础上继续试办银行。
原奏中说:“臣等奏明,在天津设厂制造新式纸币,建筑厂房,俟机器运到,即行开印,以为整顿财政之造端,宗旨在整齐币制,广为推行,收回向用生银银元及民间私发钞票,渐次此中关键自以部库之出纳为本源,而尤须设银行为之操纵维持,始能畅行无阻。各省官商所设票号、钱庄大致虽与相类,特公家未设银行,则国用盈虚之大局不足以资辅助。见拟先由户政府设法筹集资本,采取民间银行章程,斟酌损益,迅即试办,以为财币流转总汇之所”。
可见,大顺中央银行的设立是出于整顿币制的直接考虑。
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朝廷在户政府票号以外,又成立了官业银行,资本一千一百万元,主要经营存放款、买卖荒金荒银、汇兑、划拨公私款项、代人收存紧要物件等业务,在国家出现紧急情况时,还可向户政府请求拨款接济市面,除纸币发行权外,基本具备了近代国家银行的主要职能。
到孝宗朝时,户政府票号和官业银行合并为户政府银行,不久又改称大顺银行。
户政府为此厘定《银行则例》,谓“管理官款出入”为国家银行“应尽之义务”、“其经理国库事务及公家一切款项,并代公家经理公债票及各种证券”,资本为2600万元,主要经营存放款、短期拆息、各种期票的买卖和贴现、买卖生佥生银、汇兑划拨公私款项及货物押汇、代收各种票据、代存紧要物件、发行各种票据以及发行货币等。
而周培公主持的中央财税体制改革中,政事堂会同户政府、户政府票号、官业银行订立的《统一国库章程》中又规定:国库分总库、分库、支库三种,总库设于京师开封,分库设于各省,支库设于地方;凡国库,由库支大臣管理,其保管出纳则由大顺银行任之;国家收支各款,均须汇总于国库。
为实施这一公库制度,大顺银行及其前身还先后在天津、上海、金陵、苏州、广州、长崎、昭南、金山、甘州等20多个地方(主要是商业大都会)设立了分行或分号达五十多处。
公库制度改革期间,朝廷又设立了邮政银行,将轮船邮政存款皆由该行经理。
属于财政特别会计的公库由此初步建立。这一时期公库制度的变化反映出由传统向近代的转变:首先,实物库藏继续缩小;其次,货币尤其是银行信用货币在公库收支中的地位明显增长。
统一公库制度的建立,对当时中国的财政和经济都具有积极意义,货币符号代表的财富取代了实物形式的财富,从而改变了呆滞、笨拙的贵金属搬运调度财政资金的落后方式,不仅节省了搬运费用和损耗,还方便了财政资金的调度和运用,同时也有利于政府在财政紧需时进行透支,并利用存放款进行投资。
通过这种方式,各省的地方官吏也再也无法通过火耗等方式合法贪墨国家财产,基层行政管官吏这一环节上的损耗被完全消灭。
从此以后,各省、各都督府属地,向朝廷上解财税的方式不再是笨拙地用大车、海船运输金银米麦,而只是简单地在公库账户增减货币符号而已。
大顺的财政体系,由此在技术层面上实现了重大突破,迈入了真正意义上的数目字管理层级。
税制改革是由税务院执行的,税制的变化主要体现在货物税和印花税的设立上。
货物税的征收一般是在产地或销场,对象为大宗货物。缴税之后,沿途加强稽查,不再重征,这是它具统税特征的方面。
印花税起源于17世纪的荷兰,之后欧洲各国相继仿行,它是对于一切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