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
“末将敢不用命?”
文丑一声令下,军兵顿时欢呼雀跃了起来。
郊外决战还能抢钱抢人,他们这倒是第一次碰到。
也就是碰上曹军这么傻的,撤退还带着百姓,正好便宜了他们。
“进军!”
文丑成功鼓舞起手下军将的士气,须发怒张的脸上一阵冷笑,同时心中不禁慨然,公骥兄长,片刻之后小弟将以刘平小儿之血,祭奠兄长在天之灵。
届时兄长可安心去了。
鱼鳞阵本就是攻守兼备的阵型,文丑一声令下,军士排着整齐的军阵开始进军。
很快他们便看到了前方列阵的曹军,五万人马与一万人那是五倍之差,从规模上看,自然差距巨大。
文丑手下的袁军看着曹军后面的那么多百姓,都有些急不可耐了。
虽然未必能才能从这帮穷百姓身上抢到多少钱,但是有这么多人口,其中年轻女子必然不少。
此时日头已经快要落山,天黑之前结束战斗,今夜注定又是一个销魂之夜。
文丑吸取了颜良的教训,却也没有轻易进军,曹军已经占据了一个缓坡,他不能有丝毫的劣势,于是将阵型布在对面一个缓坡上。
假如对方不进攻,他打算就这么先对峙一夜再说。
毕竟从下往上进攻要占劣势。
突然,就见远远的对面阵中冲出一骑,借着缓坡的冲劲,快如闪电一般冲了下来。
“这是要干什么?难道要以一人之力,冲击我五万大军?”
文丑旁边的几位军将对这种头铁的行为诧异不已。
“那人怕不是个傻子吧!”
“可是,你们没感觉他的马好快么?”
“你从山坡上冲下来,不拽缰绳也能这么快。”
说话之间,那一骑已经冲过两军之间的开阔地带,竟然真的直直冲着袁军军阵杀了过来。
骑兵的优势在于结成骑兵阵,那样才能发挥出冲击力,就如将来逍遥津之战,张辽冲击孙权的军阵,那至少也有八百骑联合冲锋。
可是仅仅一骑就敢冲击数万大军,除了这是个疯子或者傻子,别没有任何解释。
故而袁军也没有当回事。
只见那一骑冲杀过来之后,速度没有丝毫减缓,直直冲入袁军阵中。
袁军那鱼鳞阵型发动,立即有一百人组成的一小片“鳞片”挡住吕布的去路。
吕布一抖缰绳,赤兔马腾空而起,在百人军阵中两个跳跃,踩死踩伤五六个人,便已跃到了百人小“鳞片”的后面。
吕布索性不再抓缰绳,赤兔马似乎有灵性一般,在金灿灿的夕阳照耀下抖着火红的鬃毛,专往缝隙里钻。
鱼鳞阵的特点就是每个百人小阵中间会有七八尺的间隙,若敌军进入这个间隙,两边军兵的长矛同时扎过来,令人防不胜防。
可是如今这个间隙正好给吕布和赤兔提供了冲刺的空间。
赤兔实在太快了,它冲进间隙,两边军兵几乎还没反应过来,这一人一骑已经一闪而过,如入无人之境。
即使偶然有能挡在马前的,要么赤兔能跳过,要么被吕布一挑而飞。
文丑居于缓坡高处,自然看的清楚,对方一人竟然视他数万军兵若无物,要将他军队打穿,不由得心中暗暗吃惊。
等离的再近些,已经隐隐约约能看清楚,那人头顶的一头白发。
“老卒!”
他脑中瞬间蹦出两个字,正是这老卒杀的公骥兄长!
文丑目光所及,虽然看不清老卒的容貌,但是他胯下火红的战马实在太显眼了。
放眼天下,红色的宝马良驹,最出名的莫过于赤兔。
想到这里,文丑心中不由骇然,大声道:“那应是吕布,给我拦住他。”
只可惜,他的命令传递速度根本没有吕布的马快,鱼鳞阵的军兵还没反应过来,已被赤兔马腾空越过。
说话间吕布已经跃马挺枪冲杀至文丑跟前。
好在文丑身边尚有不少亲兵护卫,瞬间就将吕布围了过来,却见吕布手中兵器翻舞,碰到长矛的无不被撞飞。
“文丑,可还认识我?”吕布狞笑着把身边的军卒清理掉,然后拉着赤兔马高高跃起,抖枪直取文丑。
文丑大骇,吕布曾短暂在河北待过,情知他“天下第一武将”的名头不是吹出来的,光看他能片叶不沾身的杀透数万军兵围堵,武力便可见一斑。
文丑忙向后撤身,拨马准备藏身于军兵之中。
吕布再是勇猛,也不可能杀光他数万大军吧?
他只要重新组织军兵围上来,把吕布累也累死了。
可是没想到吕布根本没想让他跑,一枪虽然没有扎中文丑,但是稍稍下压,却一枪扎到了马臀上。
文丑的马虽然也不错,但是屁股骤然被捅进那么粗的一杆枪头,不由痛的长嘶一声,两只前蹄瞬间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