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锦衣卫不遗余力地严打下,大明各地治安状况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程度,不仅是杀人越货的恶性事件现有发生,就连小偷小摸、坑蒙拐骗等治安案件也是踪迹难寻。
去年仲春时节,根据朱由检的旨意,时隔几年之后,锦衣卫在全国展开了第二次净化行动,对各个城镇村落里的青皮恶棍、懒汉骗子进行了无差别打击。
朱由检的旨意就是:宁杀错、勿放过。
在各地官府熟悉地方情况的衙差配合下,但凡是平日里名声不佳的相关人等,不管你是不是正在违法还是在闲逛,统统被锦衣校尉放翻在地,然后用绳子捆起来带走关进牢中,敢于逃跑或反抗者,或是被当场击杀,或是抓回来后被当众斩首。
大半年后,除了需要秋后问斩的死刑犯外,全国各地监狱里的犯人都被陆续押解至泉州府,然后分批乘船被送到了南涯行省,他们将会与数年前被送过来的第一批严打对象汇合,继续开发这块新大陆,至于有没有命活下去,活多久,那就全看各人造化和本事了。
经过这两次严打行动,市面上让普通百姓厌恶害怕的恶人几乎被一扫而空,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已经成了大明绝大部分地区百姓生活的常态,各地官府的狱卒也没了捞外快的财源。
鉴于这种大好局面,朱由检在与阁臣们商议之后,决定取消自前宋以后便在华夏施行的宵禁制度,进一步提升商品市场的繁荣度,让百姓有更多幸福获得感。
宵禁令古已有之,在《周礼·秋官司寇》就有设“司寤氏”一职专门负责夜禁事宜,随着朝代的更替,宵禁制度也越来越严格和细化,这一制度一直延续到了隋唐。
生活在那个时代,如果你想约一两个闺蜜、损友找个有情调的饭馆吃个晚饭、喝点小酒、聊聊天,再借着酒劲吼两嗓子,来个对酒当歌,人生豪迈,那你就省省吧,饭店在天黑之前必须关门,你要不关门,第二天官府就会给你贴上封条。
一年之中,只有上元节那段时间,全民狂欢状态下,宵禁才能解除几天。
宵禁的目的除了防盗、维持治安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目的:防止刺杀事件的发生,以及官府搜捕的重要人犯逃生。
春秋时,伍子胥就是从没有实行宵禁令的楚国趁夜逃走的,正因如此,历朝历代才开始重视这一制度,并逐渐予以完善和规范。
到了大宋朝,由于承平日久,人口呈现爆发式增长,商品经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度,夜市便随之兴盛起来。
宋太祖赵匡胤于乾德三年诏令开封府:“今京城夜市至三鼓以来,不得禁止。”
也就是说夜市可以运行到三更为止,可见北宋初年对于夜市的开放还是有时间限制的。
到了北宋中后期,在各种条件和环境逐渐达到的情况下,为了满足市民对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强烈需求,有关夜市时间上限制也逐渐废除。
在著名的《东京梦华录》中曾有对当时汴京繁华的夜生活的描述:夜市三更才尽,五更又复开张,通宵不绝。
也就是说,当时的夜市的经营者是分班倒的,有做前半夜的,等到货物卖的差不多,人家就收摊回家了,然后第二波紧接着又续上,一直到天亮才作罢。
宵禁制度的取消,改变了历代以来的商业模式和形态,使得商品交易时间大大延长,刺激了消费市场的繁荣度,也使得市民娱乐的愿望得到了满足,而随着市民阶层的繁荣而崛起的民间娱乐业有了长足发展的良机,成为华夏文化大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太祖建立大明之害,鉴于当时并不安定的国内形势,所以延续了蒙元的宵禁制度,并且对此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一更三点敲响暮鼓,路上行人须尽快赶回家中,在家里的则不允许再出门。
自二更梆子响过之后再于街上行走者,除却公务、疾病、生育、丧葬事外,一律笞打四十。
要等五更三点敲响晨钟后才开禁通行。
尽管有如此严格的规章制度,每座城市夜晚都有万千更夫提灯巡视,但百姓家中遭贼的情况却屡有发生。
这些更夫群体中,本身就有人是贼,或者早就被贼买通,名义上十分严厉的宵禁制度,到最后不过是限制了百姓的人身自由罢了。
大明的宵禁制度比起前面历朝来讲可以说是最严厉的,不仅会关城门,而且在大街交叉路口都要拦起栅栏,栅栏门口有关卡,设有“卡房”,类似于现代岗亭,都由官府的衙役看守着。
栅栏昼开夜闭。不过按照规定,这晚饭你还是能在外面吃的,只是你得早点回去,听曲儿、唱歌什么的就免了罢。
朱由检下旨在全国展开严打的目的,其实就是为取消宵禁制度所做的前期工作。
为了让百姓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也为了加快商品流通,进一步促进手工业的大发展,夜生活必须登场亮相了。
现在大明中产阶级的数量正在稳步增长着,通过一系列放水养鱼的政策,百姓们手中的余钱大幅度增加,这种形势下,那种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