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的文章和书信并没有说服丁文江。1935年1月20日,丁文江在《大公报》发表论文《再论民治与独裁》,作出回答。
他指责胡适“……忘记了今日中国政治的实际了,‘猱’也罢,‘三岁小孩’也罢,木已经升了,火已经放了,我们教不教是毫无关系的。”就当时中国的现状,“单主张民主,反对独裁”是不能发生任何影响的。丁文江“惟一的希望是知识阶级联合起来,把变相的旧式专制改为比较新式的独裁……”。
丁文江“反对民主,主张独裁”的言论,与他早年具有民主气息的文字相去甚远,这位曾与胡适共同创办过《努力周报》的地质学教授,之所以在后来有所转向,从他的一段“自白”中多少可看出当时的心态。
丁文江说:“我少年曾在民主政治最发达的国家读过书的。一年以前我又曾跑到德意志苏俄参观过的。我离开苏俄时,在火车里我曾问我自己:‘假如我能够自由选择,我还是愿意做英美工人,或是苏俄的知识阶级?’我毫不迟疑的答道,‘英美的工人!’我又问道:‘我还是愿做巴黎的白俄,或是苏俄的地质技师?’我也会毫不迟疑的答道:‘苏俄的地质技师!’在今日的中国,新式的独裁如果能够发生,也许我们还可以保存我们的独立。要不然只好自杀或是做日本帝国的顺民了……”
这是一段对中国的现实政治痛心疾首的话。尽管丁文江仍然肯定英美的自由价值观,却又认为那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两害相权取其轻,所以,他坚决主张以苏俄模式作为中国未来发展的一个蓝本。
在民主独裁的论战中,除了丁文江、蒋廷黻和胡适在主张独裁和民主的阵线分明外,有些人似乎是游离在这两个观点之间,还有人试图寻找第三条道路。
吴景超提出“武力统一法则”后,有人以为他是赞成独裁的。为此,他专门在《独立评论》一百三十四号上发表《中国的政制问题》一文,说明这是人们对他的一种误解。
他解释道:“我在那篇文章里,讨论的是一个事实的问题,或技术问题,而赞成独裁与否,乃是一个价值问题,决不可混为一谈。关于独裁政治与民主政治的选择,我与胡适之先生的意见是相同的,我们赞成民主政治。”
与吴景超一样,北大政治系教授陶希圣也是认同胡适的观点的。陶在《独立评论》上共发表22篇文章,其中一半是关于民主政治与宪法问题的。不过,当时他却以一种十分审慎的态度,在丁、蒋和胡之间作左右摇摆。
他在一篇文章中言道“……现在已经是国民党独裁的政治。政府也许能够召集一个征询民意的会议,如前年所曾提出的国民代表会,也许不来召集。至于政府现实大权是在一人,还是多人,也只有事实来决定。即令大权不在个人,也与议会政治相差很远的。即令按照建国大纲召开国民大会,那个誓行三民主义的县民代表会议,也与多党议会不同。”因此,他又说,胡适“主张的民主政治,很显然是议会政治。……如果以议会政治论与国民党相争,国民党内没有人能够同意。”
陶希圣发表这个言论一个多月后,胡适从广西、香港等地南游归来,针对陶文,再作《从民主与独裁的讨论里求得一个共同的政治信仰》一文,发表在1935年2月17日的《大公报》上。
他声明自己所主张的“议会”是很有伸缩余地的:“从民元的临时参议院,到将来普选产生的国会,凡是代表全国的各个区域,象征一个统一国家,做全国的各个部分与中央政府的合法维系,而有权可以用和平的方法来转移政权的,都不违反我想象中的议会。”至于“以议会政治论与国民党相争”这一点,胡适明白地告诉陶希圣,我们现在并不愿意这样做,但实际上,“……国民党的‘法源’,建国大纲的第十四条和二十二条都是一种议会政治论。……国民党如果不推翻孙中山先生的遗教,迟早总得走上民主宪政的路。”胡、陶二人对“建国大纲”的解释不尽相同,前者从宽,后者从严。尽管如此,用陶希圣本人的话来说,在国难时期,“我与胡先生是站在一起的”。尤其是后来有关“开放党禁”的文章,深得胡适的赞许。
1935年2月,陈之迈发表《民主与独裁的讨论》一文。这位哥伦比亚大学的哲学博士,归国后不久就参与到这场论战之中。自1934年至1937年,陈之迈共写了65篇论文,其中46篇发表于《独立评论》。在这篇文章中,陈之迈表示不赞成“立即开放政权、实行宪政”,却又认为“理论上、实际上都应该把‘国内问题取决于政治而不取决于武力’,因此绝对没有瞎着眼去学人家独裁的道理”。
针对其中“对民主政治不可陈义太高,太重理想”的看法,胡适认为这与他的“民治幼稚观”没有多大区别,“许多太崇高民主政治的人,只因为把民主宪政看作太高不可攀的‘理智的政治’了,所以不承认我们能试行民治,所以主张必须有一个过渡的时期,或是训政,或是开明专制,或是独裁……”
不久,胡适又写下《再谈谈宪政》一文,并旧事重提,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