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安定邦看着这个人参,品相极好,须短黄身,又是种在山上的,说是野山参也不为过,制成药后,想必送给台长也拿得出手的。
安定邦微微赞叹,拿出布包,小心翼翼的将人参放进去。
乔花宁也一口气掘了三根出来,对着安定邦说:“这下可相信了?你女儿可聪明着呢。嘿嘿。”
安定邦对着乔花宁竖起了大拇指说:“我女儿真是世界上最能干的人,连人参这么难种的东西,你都能种出来。”
不过,安定邦说的也没错,人参确实非常难种,不是专业的人士,也要非常娴熟的农民才能种出来。
没有适宜的温度湿度土壤,都容易让人参长不成,更何况生长周期也长,半路上死的就更多了。
药性难得是人参的一个特点,难以种植也是人参的另一个价格高的原因。
所以即便安定邦挖出了一个坑,对其他坑里的人参长势也不抱太大希望。
安定邦安慰乔花宁说:“我女儿真厉害,不过能种出来几只已经很棒了。”
乔花宁听出来他的意思,没有多余的解释,冲着他呲着牙笑的笑:“爸爸快别说话,赶紧继续挖吧,妈在车里估计等我们等急了。”
也是,时间也不早。
安定邦将外套脱,弯腰又挖出了一个完整的人参,心里微微惊,接着,一只又一只黄胖的人参在他手里跃出来,渐渐的,他内心不平静。
他不信邪,从这片田走到了对面的那边,从斜对角开始,手底下的人参,也照样一个接着一个的出现,他有些恍惚的拿着人参,对着灯光翻来覆去的检查,就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
就是人参啊!
安定邦回头看一下整整一筐子堆在一起的胖人参,显得有些慌,他一开始还拿着绒布包裹着人参,后来就堆在田边,现在连筐子都装不下了。
安定邦之前有幸见到一颗两百年的人参,那个老人祖上是做大官的,以前遭难时,深藏在家里的砖块里,后来房子倒了,他们流离失所多少年以后,才回来发出了这枚百年的人参。
安定邦曾经有幸闻过,也尝过一根胡须,那清香的味道,以及带来的后劲,让安定邦记了很多年。
百年的人参,以前是要送到宫里去的,只有顶尖的那批人才能享用。
而安定帮低头看这里的人参,这里的每一个,外形都足够媲美百年人参的外形,即便不用去切开看,隔着外皮,也能闻到人参带着特有的清苦味,闻一闻,就感觉脑子瞬间清晰很多长途开车带来的疲惫感瞬间清扫干净。
这都不像是人参。
……这是宝贝呀!
安定邦心里的惊叹如海浪般涌来上,激动的连后背都有些发麻。
任谁到一堆金银财宝放在面前,头发丝都会感觉到麻麻的。
更何况安定邦知道他们的药性,他在脑子里已经将人参的几百种用法想象出来了,完美运用,能最大发挥人参的药性,给工厂带来最大的利益。
如果早点有人参,他们厂早就壮大起来了,何至于被罗朝阳耍来耍去的。
这个女儿不简单啊。
安定邦像是第一次认识乔花宁一样,觉得乔花宁有点陌生,也有点熟悉熟悉,乔花宁实在太能干了,超出了一般同龄人,让人觉得害怕。
乔花宁仿佛察觉到安定邦的心思,此时回头,拎着手电筒走过去说:“爸,你怎么在偷懒呢,你看我都挖了两筐子了,你才干了这么一点。”
乔花宁将头发扎起来,露出饱满的额头和一双清润润的眼睛,这双眼睛酷似妻子安梅玉。
安定邦回神,小乔就是他们的孩子,是他们最亲的人,怎么会让人觉得害怕呢?
安定邦摇了摇头,把念头甩出去,锤了锤自己的老腰,道:“爸爸老了,也不比你们年轻人,但是我也不会偷懒的,你就等着。”
乔花宁闻言,甩开膀子又跑回去了,冲着安定邦道:“那就比比看吧,谁输了谁答应对方一件事。”
成交。
安定邦的胜负欲也被乔花宁激起来了,身为父亲,怎么能输给女儿呢,在当年,也是地里插秧的一把好手,要不然安梅玉也不会看上他。
安定邦淡淡的哼了一声,这里拿着两把铲子,左右开始一起动工,很快,一根又一根的人身被完整的撅了出来。
等挖完两亩地,安定邦又恍惚了,一个两个人参长的如此饱满可以理解,但这是两亩地,不是两个,不是二十,这整整二百六十五跟胖胖的人参!
每个人参,造型各异,无一例外,长的十分的圆润饱满,犹如珍宝……
这怕不是变异了吧!
这人参左看右看,都兼具出生人参的鲜嫩和百年人参的药性,怎么看怎么奇怪,不像是正常培育出来的人参。
安定邦想起来乔花宁说的,着急的问道:“你说这是研究院,研究出来的人参?会不会做了实验,基因变异了。”
乔花宁将手上的毛线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