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转眼间居然被镇上鼎鼎有名的富户章家给看上了,章家大儿子是在镇上做生意的,二儿子是读书人,学问比方秀才还要好,看上了邬盼巧的章平,听说是家里最得宠的小儿子,被宠得厉害,唇红齿白生得比方秀才要好得多。
她知道了这个消息,像是万蚁噬心一样难受,想到了邬盼巧的绣活不好,特地拿出了十二分的精神做了绣帕,尽自己全力打扮,到了章平面前。
婚事还没有定下来,她也不比邬盼巧差不是吗?
谁知道当时章平就和自己保持距离,收下了绣帕没多久,转眼就用石头绑着扔到了她家里。
一种深深的被羞辱的感觉萦绕在童秀秀的心间,邬盼巧每次回桃花村里,从来章平都是陪着的,任谁都看得出来,是把邬盼巧放在心尖尖。
章信鸿和章平太像了,现在见到了章信鸿,她仿佛受到了当时邬盼巧的奚落。
童秀秀看着方建不动,本来就心情不好,眉头皱着,“还不快去!”
方建心中奇怪,不过按照童秀秀出了内奸。关上了窗,看到了外面那个避雨的人一身好衣衫,甚至腰间还有一块儿成色说不上很好的玉佩,他心中一动。
这明显是个富贵人家的孩子,难道有什么纠葛?
方建一直在发愁怎么弄钱,看到了小少爷打扮的章信鸿,立即就打开了门,“外面很大的雨,你先进来避避雨吧。”
章信鸿的脸上浮现出惊喜,“多谢。”
看他的举止,应当是读过书的。方建心中更满意了,嘴角一勾,“你身上全湿透了,我看年龄你和我差不多,我把我的衣服拿过来,你不嫌弃的话,先穿我的衣服。”
把人请入内了之后,小跑一样回到了自己的房里,然后拿出了包括中衣在内的衣裳。
方建把衣服留给了章信鸿,利爽说道,“别嫌弃,虽然有补丁,但是我娘浆洗的很干净,家里就我和娘,你就在这里换,我和娘都不过来。”
说完不给章信鸿拒绝的机会,就去了内间。
童秀秀自从听到了动静,简直要被方建的操作气得半死,尤其是方建不光把人给领回来了,还把自己的衣服都要给章信鸿穿。
“你!”
方建在童秀秀刚说了一个字的时候,就对她摆了摆手之,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你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童秀秀觉得眼前的方建格外给她挫败感。
一个月以前方建的那场大病是巨大的分割点,以前的儿子乖巧听话,现在的儿子很有自己的主意,经常往外跑。
童秀秀根本不想见到章信鸿,结果方建是把窗户给关了,都不问问她,居然直接把人给领了进来。
“娘,我很清楚我在干什么。”方建意味深长地说道,“我知道,这是个小少爷,他的身世很好,娘,我们没有钱,或许可以从他身上突破。”
童秀秀看着方建,有一种很荒谬的感觉,他的表情太像是成人了,像是一个中年人占据了孩童的躯体。
但很快,童秀秀就被方建的话吸引了注意力,“娘,我爹是秀才,如果我爹还在,我肯定可以读书,我觉得天分很不错,听人背诗,我都可以背下来,但是我不认识字,我想读书。”
童秀秀听到方建提到了方秀才,心中悲伤,她难道不想让孩子读书,“要是你爹还在,一切都好说,现在哪儿读得起?”
“外面的那个小少爷可以。”方建的眼睛闪闪发亮,“娘告诉我,和外面的小少爷有什么渊源纠葛,我是个孩子,他也是个孩子,让他承我们的情不难的。娘可以把他的衣服浆洗干净,让他穿着原本的衣服回家,我可以送他回去,只要让我能够拿到他的课本,笔墨纸砚,只要可以,我一定可以出人头地。”
童秀秀的眉头皱着。
方建出了杀手锏,“娘,这样的日子,你想过一辈子?用不起灯油,给人绣花眼睛都花了,你现在年轻,熬得起,等到了老一点了怎么办?我要是不读书,运气好,给厚道的东家做长工,这辈子就这样了,永远也比不上外间的那个锦衣玉食的小少爷。”
童秀秀的表情有些松动。
方建心中一喜,知道自己找到了切入点,一边注意观察童秀秀的微表情,一边说道,“娘,我也是想给自己争取个机会,要是能够识字,去茶楼酒馆里做个算账的,就算是今后为外面的小少爷,做个工也是好的,算是接下了一份善缘。”
听到了这里,童秀秀的呼吸越发急促,想到了当时邬盼巧和章平回娘家,邬盼巧那似笑非笑的眼神;邬盼巧怀孕之后,章平对她的小心翼翼;方秀才去世之后,她想要让邬大海娶她,结果连夜赶回来的邬盼巧和邬家其他人坚决不同意,邬大海上山之后被老虎叼走。
死了一个秀才丈夫,婆家几乎是支零破碎,想要娶她的村里条件相当好的邬大海被老虎给叼走了。
童秀秀因为一连串的变故带着霉字,娘家人原本是想让童秀秀改嫁赚一笔钱也不敢了,直接把人给赶了出去。然后童秀秀就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