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见过她娇憨的笑,听过她香甜的细鼾,吻过她主动张开的小嘴,深深地探索过她的一切。
她怎么能丢下他呢?
去年冬天,她听说他要送她走,她宁肯躲进箱子里三天不吃不喝,也不愿意离开他。
这样爱他的好孩子,怎么会丢下他?
“远山!”皇后失声大喊。
傻奴这才仔细地看了看嘴边溢出鲜血的男人——原来他就是李远山。
作者有话说:
狗子:哭死,气死,真的快嘎嘣儿了,必须要想点办法了。
后面失忆梗,强爱,好刺激,嘶溜嘶溜。
快完结了,目测还有个三万字的现代番外,真的特别甜特别好看,男主狗得非常带感!徐徐诱她!
预收,求大家康康,喜欢哪个收哪个~我会依次开!坑品超好放心选我昂!数据好赖都会好好完结!
第53章 火葬场四 [V]
傻奴呆愣愣地回了家,看到姐姐正在和萧擎聊天,她攥着手里的一袋子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萧擎向她勾勾手,“傻奴,过来。”
傻奴像只懵懂的小猫一样歪了下脑袋。
这话似曾相识。
她慢吞吞挪了回去,萧擎和小时候一样,撕开熏肉后一条条喂进她的嘴里,“皇宫好玩吗?”
傻奴摇头,闷闷不乐,“不好玩。”
“见到李远山了?”
“嗯……”
“他俊俏吗?”
傻奴想起那个人仿佛要滴血般的双眼,默默摇了摇脑袋。
萧擎意味不明地笑了一声,“那以后就不见他了。对了,李百合也举家迁至这里,明日就来看你。”
“喔……”傻奴抬起眼,水汪汪地看着他,“李百合是哪个姐姐?”
萧擎没有回答,直接把剩下的半块肉都塞进了她的嘴里。
“小骗子。”他低声骂。
傻奴跟没听着一样,蹦蹦跳跳出去玩了。
一个老人牵着一条大黄狗和一只小黄鸭走了过来,傻奴移不开眼,盯着人家的爱宠看。
“喜欢?”老人蹲下,解开大黄的链子,大狗也扑进了她的怀里,嗷呜嗷呜叫着。
傻奴对老人嫣然一笑,羞赧地点头。
“我家主人每天都会出来溜它们,不过他最近病倒了,你若是想跟它们玩,可以来我家。”
“什么病呀……”傻奴随口一问。
老人拍拍大黄狗的狗头,带着两只小宠物走了。
傻奴没有得到答案,不过她也不在意了,本来就是闲聊,再者说了,不是什么事情都需要一个答案的。
她已经明白这个道理了。
*
第三十二日,李百合带着相公来了。
百合一把子抱住香香软软的傻奴,哭得稀里哗啦,“娇娇宝,我的娇娇宝,我都想死你了,你想不想我?”
傻奴没说话,眼睛里却涌动着泪光。
她似乎很喜欢百合,连百合邀请她去自家玩都没有拒绝。
傻奴远远地就看到三层小楼,和这里一般的一层、二层的屋宅格格不入,她站在门口看了好一会,才抬脚进去。
奇怪,门口的对联,好像是她写的。难道姐姐将她见不得人的墨宝送给这家邻居了?
百合家的家具也比寻常人家大,傻奴坐在她家的椅子上,脚儿根本碰不到地面,在空中轻轻摇晃。
百合拉着她话家常,傻奴不太听得懂,却始终微笑着聆听,时不时发出了然的声音,不懂装懂的可爱样子逗得百合哈哈大笑。
一个高大的男子抱着一个出生不足岁的婴儿过来,傻奴盯着婴儿软软嫩嫩的小脸发呆,没有抬头看那男子是谁,只看到一支长长的拐杖柱在地上。
他的身形在地面投下厚实的影子,傻奴能透过影子想象出他宽阔的肩、发达的臂,和一条令人遗憾的残腿。
男人送到她嘴边一颗糖,傻奴小心地挪开了脸,没有吃。
肌肤擦着男人的指尖一滑而过,留下酥酥麻麻的触感,男人发出一声低吟,抱着孩子离开了。
傻奴还没看够宝宝,小脸红扑扑地瞪着男人如山的背影,百合忙解释:“孩子还小,不能总抱出来玩,你可以跟他去房间里继续看。”
傻奴晃着小脚,却不肯动。
她拒绝。
*
一直到第五十日,傻奴都没去过百合家一次。
百合几次上门拜访,傻奴避而不见,给出的理由简直荒谬,说百合家里的亲戚吓人,不去了。
百合抱着孩子,心想今天又是不能交差的一天了。
她想起李远山如今的模样,比刚残疾时还要可怜,整个人的魂魄都仿佛被抽干,只留下一具麻木的行尸走肉在这世间毫无目的地游荡。
他比孤魂野鬼还孤魂野鬼,任谁看了都想帮上一把。
然而,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