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事情在隽岚听来都是那么的陌生,她从小在城市长大,记忆中的童年就是念书、弹琴、听音乐,生孩子是不会死人的。她记起有人曾经跟她说过,叶嘉予家境很好,现在听他这样讲,她便以为他家只是倒卖些副食品之类,最多就是小康。
九点多,他送她回家。分别时,两人只说了简简单单的一句再见。她还是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来找她,又不敢开口问,就好像毛手毛脚的孩子突然得到一块蛋壳般薄脆的水晶,紧握在手心,看都不舍得看,生怕打碎。
才进家门,就看到妈妈探头探脑的往楼下看,抓着她问:“哎隽岚,你跟谁一起吃的晚饭?”
“就是一个同学。”她试图轻描淡写,蒙混过关,当然这也是实话,他们不过就是同学罢了,除此之外,还能是什么呢?
“男的女的。”妈妈却不放过她。
“男女有关系吗?”她冲了妈妈一句。
“当然有关系,你现在读大学了,也不小了,有机会就多出去交际交际,没有坏处的……”
她进自己的房间,关上门,把妈妈挡在外面。一切静下来,她回想过去的几个钟头,原本很开心的事情却仿佛有些变味了,他为什么来找她?又与她说了这么多从未说的话?就好像是要道别了一样。
他们聊得这么投机,让她觉得未完待续,却也没想到,第二天,他又会打电话给她。
“今天还打工吗?”他在电话里问。
“今天不去,一天隔一天的。”她回答。
“你下来一下,我就在你家楼下。”
“你不是今天就走了吗?”她有些意外。
“下午去机场,”他回答,“中午再一起吃饭吧,这次我选地方。”
她当然说好,简直不相信有这么好的事情。
挂断电话之前,他又说:“记得换件衣服,穿漂亮一点。”
她有些意外,小孩脾气又冒上来,心想:你一个暑假都不穿鞋的人叫我穿漂亮一点,我偏不要。最后就是一身居家打扮——T恤、牛仔短裤和人字拖下去了。
到了楼下,却没有看见他的人影。大楼旁边泊着一部跑车,喇叭响了两下,她朝那边看过去,见他就坐在驾驶座上。
她走过去,他下来为她拉车门,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我爸爸朋友的车子,听说我要请女孩子吃饭,一定要我开出来。”
她倒是乐呵呵的坐进去,用手肘撞撞他,说:“哎呀,我这辈子还没坐过跑车呐。”
他把车子倒出去,带她去外滩。到了目的地,泊了车,过马路的时候,他拉了一下她的手腕,差一点就把她的魂也带走了。那一刻,她突然就有了一丝从前不敢有的奢望,如果,只是说如果……,她不愿想下去,怕失望大过希望。
他选的那间餐厅不是很正式的那种,但很贵也很时髦,在一群评头论足的侍者和规行矩步的食客中间,她的打扮无疑是最特别的了,门口的女招待看到她的鞋愣了一愣,好像在斟酌是不是可以放她进去。从大门走到临江的位子,人字拖吧嗒吧嗒的响,许多人都在朝她看。
落座之后,她低头看菜单,看了很久,他知道她觉得尴尬,也对着菜单,一边摇头一边笑。
她好奇心最重,忍不住问:“你笑什么?”
“刚才挂电话的时候,我就猜到你会这么穿,你相信吗?”他反问她。
“为什么?”她不懂。
“因为你最喜欢唱反调啊。”他解释给她听。
“Oh,no,no,no,”她装作很严肃,朝他摆摆食指,“你猜到我会穿我最喜欢的Tom Petty Heartbreakers演唱会纪念版T恤,搭配我私人手作的牛仔短裤和古董人字拖?no,no,no,我不相信,还有,请不要侮辱我的Tom Petty Heartbreakers演唱会纪念版T恤,私人手作的牛仔短裤和古董人字拖,这样一点都不绅士。”
他大笑,她这个人还真是什么都不怕。
这一顿饭并没说什么特别的话,却好像比前一天还要开心。从餐馆出来,时间已经很紧,但他还是坚持把她送回家。车开到她家楼下,她以为便是道别了,他会说什么吗?她不知道。
他回身从后排位子上拿过一只白色纸袋,递给她,说:“这个送给你。”
“什么呀?”她有些意外,袋子上印着很大的Logo,五个字母——“Prada”,提手上系着白色丝带,他帮她打开,里面是一只很大的黑色尼龙手提袋,上面有只机器人。
“为什么送我东西啊?”她问他,她不是时尚中人,但Prada总还是认识的,想来应该不便宜吧。
“我也不知道买什么好,昨天看到你的琴谱都散了,那家店里的sales说这个包放大开面的书最合适,你不知道那个人多搞笑一句话一个Whatever,还有……”他好像也有些局促,“还有就是谢谢你。”
“谢我什么?”她觉得很莫名,心情却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