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晓回到家,一男一女迎了上来:“小姐。”
“嗯。”连晓点点头。
“翠姨,我那篇《十里桃花》已经快写完了,到时候你抄一遍,我拿去发。”
“好的,小姐。”
翠姨是一个年约30多岁的女人,原先是一个大户人家小姐的奶娘,也跟着人数识字,后来小姐家道中落,把她辞了,也就让连晓买回来。另外一个男人也是一样,叫宋叔,40多岁了,穷苦书生,识文断字,人又老实,被她买回来抄书。
对,帮她抄书。
连晓其实并不愿意雇佣这两个人,然而真的没办法。
当初她离开妓院,哦,现代叫夜总会了,赚的钱只够租一个月的房租和吃喝,这种情况下只能想个快点来钱的文先救急再说。
然后她翻来覆去看了看各大报纸,最后决定写小黄文。
连晓决定写小黄文也是没办法,这个年代多数读书人都是真有料的,无论白话还是古文,其实都非常的有内涵,甚至有些史料也非常讲究。就是写小黄文都写得雅致,艳而不俗,有厉害的还能配诗配画。连晓虽然生在现代,但还真不敢说自己文笔或者说素养比得上这帮子读书人,但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嘛!比起文笔更滥的还是有的!而且小黄文这个东西,多数是不要求文笔的,好看就行,好吃就行。
于是,连晓研究了一下报纸的格式,用白话文写了一篇小黄文就发出去了。她自认还算通俗,写的也比较好吃,应该能拿到稿费。当然,如果拿不到,她就真的只能喝西北风了。
后来她甚至担忧编辑不要,又写了好几篇短篇投稿给另外其它家的报社。大网撒鱼,总能捞上来几条小的吧!不至于一篇都不过吧!
连晓第一次写小黄文发出去的时候,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毕竟现代也是隔着电脑披着马甲写小黄文,谁知道谁谁啊!现在写文发编辑社,她就直接写了马甲名,真名用了自己的,结果谁知道她那篇小黄文竟然惊动了编辑,不是因为文写得好,而是因为马甲叫做段王爷,但是文字一看就是女性写的,这就震惊了。
女性写小黄文儿?开惊天玩笑呢!
这时候的编辑多数都是男人,还都是非常正义的那种,一看女性笔写的小黄文,就顺着地址直接找上门询问了,连晓这才注意到问题,顿时冷汗涔涔,她一时间光想着赶紧赚钱摆脱穷苦,完全没想起这个年代女性写小黄文简直是太出格了这件事,赶紧糊弄过去,编辑一看有些半信半疑,但是还是接受了她帮叔叔抄文这件事儿,因为女性写文,还是肉文,写的让男人读者还觉得很香还是太荒唐了。
万幸连晓投了好几家的报纸,还是捞回了一点,解了她的燃眉之急。赚了这笔钱,她赶忙换了住处又找了个会写字的男人,之后小黄文就让男人抄,编辑这才没有再找上门。
而连晓也凭借着小黄文,赚下了一点小钱,才有心思开始琢磨文笔以及后续文。
但这回她也就学乖了,又上街雇佣了一个年纪大的女人回来帮她抄文。
而文章当然也不是白让他抄的,连晓和两人商定了抄一篇文章就给他们2块钱,但是作者是她这件事绝对不能往外透露半个字,若是外人知道了,那么他们一个钢镚也拿不到。
有金钱利益,又有威胁,两人顿时变成了鹌鹑,一点声也不透露,跟着连晓。
“房间扫干净就好,不要上来打扰我。”
“是,小姐。”
连晓进了屋子,拿出一路上买回来的珍珠奶茶,吃着爆米花,撕了块烤鸡肉,放松了一下,幸福的打了个滚儿,准备订下一个大纲。
作为一个快被现代穿烂的历史,古代四大名着,什么有名的小说多数都能看出现代那些拍烂的电视剧的小说的影子,连晓想了想自己的文笔,老老实实的选择自己写,毕竟,就算是民国,她也还是抄袭不是?作为新中国红旗下长大的孩子,三观要正啊!能不抄袭就别抄袭了,不然以后写不出,多丢脸?她对自己很有自知之明,她就是个俗人,只能写俗的小说,那些流传的脍炙人口的故事,她写不出来,或许这样并不好,但是这就是她的倔强,她只用自己的文笔写自己想写的故事,但是毕竟是信息爆炸的时代出来的,这些年,她写自己的文,慢慢的还真写出了自己的名气,积累一片的读者,这让她还是有点小得意的,嘻嘻。
民国这个年代,各种文化动荡,社会各阶层的矛盾冲突特别鲜明,人们的思想又有新旧冲突,可写的材料和梗都是现成的都不需要太找。哪怕稍微变化一下,不走寻常套路,都能有很多人看。
现在摆在连晓面前的,就是几个她比较想写的梗。
一个是耽美的小黄文,还有一个是妓女的故事,还有一个是家宅的。
她上一篇的小黄文走的是相当现实的路子,就是一个妓女和一个恩客的故事,至于回馈还要看情况,不过这一次,她决定操起旧业,不写的了,她要写耽美!她要写女攻!!不管吓不吓人!真要吓到人那就吓到吧!现在她不缺钱了,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