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是她这个扫把星女儿克的。
十三岁,小学都没读完的李淑娟被又娶了个媳妇儿的亲爹托人带到镇上打工,赚取刚出生的弟弟以后上学的费用。于是李淑娟离开了自小没出过的村庄。
一个没学识没文化没教养,就连年纪也不够大的小姑娘能干什么呢?李淑娟和同村儿其他被送到镇上的丫头一样成了雏妓。她不像其他的丫头那样总是哭哭啼啼,畏畏缩缩。她喜欢同客人们说话,也喜欢听客人们讲外面的事情。她总是一脸天真地赞美着见多识广的客人们,也因此得到了多位恩客的喜爱和照顾。
一转眼几年就过去了,李淑娟也成了那一片儿技术最熟练的窑姐儿。她没想过跑。因为跑了又了能怎么样?还不是要被抓回来一顿毒打。那些跟着来镇里务工的小伙儿一起私奔,想去做“良民”的小姐妹,又有哪个有好下场?纵然来窑里的男人都是畜生,一个个都像发情公狗见洞就想钻。可村里的亲爹后妈异母弟弟又何尝不是舔人骨食人肉的妖魔鬼怪?渴饮着她的骨血还嫌不够。
本来李淑娟应该埋骨小镇,哪知稽查大队下来扫荡,一周不到小镇上的*窝全部被端了个遍。李淑娟得了熟客的通风报信躲过一劫,总算没被抓去。只是一下子没了拘束,也没了依靠和生存的目的。
从今往后该怎么办呢?李淑娟在熟客的怀里瑟瑟发抖,熟客以为她是害怕,只有她知道自己这是兴奋,兴奋的难以自己。
第二天李淑娟早起摸了熟客的钱包,拿走了那有家有室的男人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买了一张火车票前往梦想中的天堂:大夏首都南都。
那天的天气好极了。晴空万里,碧空如洗。凉爽的风很舒服,阳光照在身上也暖融融的。卧铺车厢很整洁,列车员很有礼貌,同车的大妈很亲切。所有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的美好。
接着——
在南都找不到什么正经工作的李淑娟又在暗巷里做起了皮肉生意。这次她甚至连张像样的床都没有。她彻夜彻夜地泡在酒吧里,因为她没有钱去别的地方,哪怕是去一条街之隔的简陋宾馆。
酒吧里有很多人,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有钱的、没钱的,低三下四问着“大爷玩儿不?”的,轻笑着从浪荡下流的人群中走出的……
闻敬做了给李淑娟钱的大爷,却没和她“玩儿”。他把她带出酒吧,带到高雅别致的咖啡厅里,然后在明亮宽敞的落地窗前说她酒量好、脾气好,喜欢倾听、有容乃大,适合帮他招待客人。
李淑娟几次都以为自己是喝得意识不清、做了个奇怪的梦。面前的男人则是温文儒雅地递给她一小叠纸钞,对她说只要她愿意在他手下工作,她的衣食住行他都包了。给她的这些钱,则是付她花时间听他说话的费用。
不能怪李淑娟把闻敬当成另类的老鸨或是拉皮条的。以往这样来找李淑娟“工作”的,十个有九个都是这样的人。剩下的一个则是对着李淑娟吹嘘的天花乱坠,准备把李淑娟哄信了后便占她的便宜。
李淑娟拒绝了很多这样的人,唯独没拒绝闻敬。因为闻敬让她感觉到了些许的尊重,哪怕那尊重只是虚假的画皮。同样都是陪客,同样都是出卖自己,李淑娟觉得到闻敬手下去也没什么不好。被骗就被骗吧。就当自己真的单纯到会被欺骗吧。反正自己要做的事情永远都只有那么一样:讨好客人。
只要能讨好客人,只要有口饭吃,有个归宿。在哪里又有什么不一样呢?
在垃圾桶里刨馊食,时不时还要被同行驱逐欺负的野狗就这样找上了留给她名片的闻敬,自愿在闻敬的手下套上了项圈。
往事不可追。
李淑娟和其他人一起出卖了闻敬。那是她生平第一次动脑子。为的只是把算是自己恩人的男人卖个更高的价钱。
第138章
这确实是比划算的生意。所以李淑娟从来没后悔出卖闻敬。
闻敬再怎么把她当人看,也比不上她直接拿到盖着闻家宅邸的那块地皮后受到的尊重与礼遇。
——那是多好的一块地啊。周围不是名流就是显赫,最差的也是世家门第。光是想到那些习惯用鼻孔看人的男男女女怒瞪着强行挤入他们的世界、污了他们眼睛的自己,李淑娟就觉得没什么比这更畅快的了。
更别说闻家的宅邸还是挺有艺术价值的。不能拿来租,改造成公园也得带来一波观光潮。
——谁不想看看那个大奸大恶大肆敛财,连国家都能背叛的卖国贼的旧宅?光是站在闻敬那卖国贼站过的地方,多少人就能意/淫那些外界看来纸醉金迷的日子,以满足他们心底那卑微的窥/私痞。
人啊人,永远都是那么的势利。扒着高的,踩着低的。他人得势时削尖了脑袋也要锦上添几笔不必要的花,等到他人虎落平阳便不会想着雪中送炭,予人温暖。
但是这或许也怪不了人性虚伪,因为你看,总有那么些人升米恩斗米仇。就像郭伟,就像林瑜,就像江莹莹,就像毛氏兄弟……就像自己。
李淑娟想着想着就笑了起来。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