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你是我儿子。”
白婉柔像看穿了白云的所思所想,惊得他霍然抬头。前者却只是莞尔:“傻孩子,我从来都是那个最希望你好好的人。你……唉,算了,不说了。”
晕黄的光里白婉柔眼里噙了泪,她垂了眼,可白云还是看到了她被晶莹渲染得格外温柔的眼波。白云终于透过白婉柔这个过于美好的女性外表看到了她母性的部分,也终于感受到白婉柔对他这个人、而不是白家继承人的爱护之心。
“妈……”
“赶快回去吧。早点把事情定下来大家都安心。”
白婉柔笑笑,看了看面前的儿子,又伸手拍了拍儿子歉疚的面庞。
“我的傻小子长大啦……可别真的娶了老婆忘了娘啊。”
于是白云也笑了。
“我这不还没娶到吗?……就算娶妻生子,您不也还是我的妈吗?”
“是啊。”
白婉柔眼眶里又湿润了一些:“我一直都会是你这个傻小子的妈妈。”
保护儿子,这便是她这个当妈/的今后唯一要做的事。
第179章
阎夏是被“他”给叫出来的。“他”是阎夏的蓝颜知己, 两人相识已久、意气投合, 只可惜每个人的人生里都有先来后到,“他”曾对阎夏说若不是她出现的太晚,他不会和现在的妻子结婚, 也不会把阎夏拱手让人。阎夏只得红着眼眶强作坚强,回他一句:说不定是你出现在我生命中太早,若晚一些, 我心有所属、眼界再高一些就不会喜欢你了。
那人沉吟片刻, 最终只是笑着和阎夏干杯。他们从来都是这样, 可以一起去吃饭喝酒逛街旅行, 却绝不会在人前做过于亲密的事情。就是两人独处的时候,“他”也绝不会主动拉起阎夏的手,和阎夏说些亲密的情话。就是阎夏坐在他身旁,他也要和阎夏保持朋友般的距离。
阎夏每次和“他”幽会完, 总会说不出的空虚。可是没有办法, 她就是喜欢这个人呀。所以哪怕一个人躺在酒店的床上, 感觉五分钟前还在自己身上耕耘的那人毫不留恋地起身离开, 听着他到浴室里关上门再接起震动不已的手机, 嘴里说着:“宝贝女儿乖,听你/妈妈/的话, 我马上就回来了。”阎夏还是没法和这个有妇之夫分开。
她何尝不明白自己这是在做为人所不齿的小三, 做人人喊打的老鼠?她多么希望自己刚认识这个男人的时候就知道他有家有室,可惜她的希望不过是奢望而已。那人和她初次见面的时候并没有戴婚戒,这让阎夏以为这个魅力无穷的大叔还没有安定下来。她不自觉地被这位充满了成熟风度的大叔吸引, 又被他的游刃有余摆弄其中,等到她发现这位大叔不但有妻子,连大女儿都比自己小不了几岁,她几度想离开这个有意隐瞒自己婚事的男人,结果这男人告诉她:他不爱自己的妻子,他们已经分居好几年了。
后来阎夏才发觉原来他和他老婆早就是捆绑在一起的经济利益体,即便他早已经想让那年老色衰的老婆下堂,看在孩子和利益的份上他也不会这么做。换句话说,在这个老男人的眼里,自己的存在价值重不过他的家庭。
阎夏很无奈。她每次都对自己说和这个男人是最后一次见面了,今天就要对他说我们分手吧。可自从她把事业的中心从滨湖城转移到南都来,男人对她的热情就似乎越来越高涨。她沉溺在小女人的幸福里就像哑了喉咙,每一次都没法好好地和男人分手,只能事后安慰自己说:分手这种事情也是要有个前奏酝酿一下的。突然分手扯破脸皮对大家都不好,毕竟还是一个圈子的人,今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但这次真的是最后一次了,下一次自己肯定要对他说分手的。
然后这一天,阎夏依旧没能跟男人提分手。她恹恹地躺在床上,看着电视上正在报道白云和闻暮雨即将举行婚礼的消息。漠然地想着闻暮雨还真是厉害,居然让那个白家同意了她和白云的婚事。就是不知道毛家要对此作何感想了。
作为闻暮雨的朋友,阎夏确实挺羡慕闻暮雨的苦尽甘来,同作为女人,阎夏却又有些不甘——为什么现在这个时候,在自己的朋友作为朱丽叶都能和她的罗密欧幸福美满的时候,自己还要一个人躺在酒店的床上,感受着身边的这一片冰凉?自己当初不过是按部就班地谈了场恋爱,怎么一场好好的恋爱现在沦落为了见不得人的偷情?自己到底是哪里弄错了?
电视上的闻暮雨只被人拍到一个纤细的侧影与一个神秘的背影,很快她就被身旁的白云挡住,与白云一起进入闻家老宅。就是这样短暂的一幕,世人已经见证了白云对闻暮雨的拳拳呵护与满满的爱慕之心。闻暮雨虽一身素黑,首饰都未戴一件,可她的风光哪里是一般人所能及?她半掩在帽檐之下的面孔即使缺乏血色也清郁得那般美丽,她走不太稳的脚步也因为身边人的支撑而显得我见犹怜,她一言不发,微微轻启的红唇却像是在诉说千言万语……
就连同为女儿身的阎夏也想赞这样的闻暮雨一句:尤物。
若自己也是这样的尤物,也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