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菱没反应过来:“看什么?”
“看马戏。”
“那是什么?”
巴顿想了想,解释道:“一个人带着一群动物在原地跳舞。”
元菱:……这有什么好看的。
话虽如此,看着周围人异常热烈的反应,想也知道在娱乐贫乏、饭都快吃不饱的大陆,看马戏团表演几乎是人们至高的享受了。
自认为是一名合格的雄性的巴顿:她喜欢,那就必须要满足她。
于是他直起身体,牵过元菱右手:“跟我走。”
两人穿过道道小巷,逐渐到了人烟稀少的地方。元菱看巴顿熟练地掀开一道破烂木门,从后面钻了过去,不由狐疑:“你要去什么地方?”
他头也不回:“黑市。”
前几年父亲刚去世时,巴顿为了生活物资偶尔也会进城来。黑市什么都卖,也什么都可以买。他在这里贩卖自己的猎物,有时候甚至会卖命。
巴顿黄色的眼睛在昏暗的小巷里好像在发光,他面无表情,神情可说得上冷峻。
杀一个通缉令上的强盗和杀一个普通作奸犯科的人类,在黑市上的价码是不同的。
巴顿是天生的孤狼,他从来只接价格最高的猎物。因此有段时间‘孤狼’这个名字在交易市场里很受欢迎,但后来巴顿发现钱币对他的作用越来越小,慢慢也就放弃了人型,放任自己在草原流浪。
因此鞑靼城里有什么他不知道,这条路却是最熟的。
元菱只觉得拽着自己的那只手炽热非常,她也不知道巴顿到底是往哪里拐了,豁然开朗时只觉得面前忽然热闹了起来。
黑市一点也不黑,这里是一片人声鼎沸的交易市场。
头顶是棚子串联起来的,日光可以穿透棚布散射到下面,叫摊主和买货人的脸都朦朦胧胧,什么种族的都有,仿佛到了妖界。
巴顿看起来很谨慎,他始终将元菱挡在身后,小心避开那些喧闹的人群和打群架的团体。
棚子底下分隔出的一个个小单间,里头每一个都坐着位摊主,他们或是售卖武器,或是售卖防具,一点也不担心没有客人。如果有人砸场子,下一瞬他们就会从桌子底下抽出把长刀。
走了几步,元菱忽然看见一个长着鸟类翅膀,头上却有两对眼睛的怪人。
“妖怪?!”
巴顿一把拉住她:“别怕,那是魔族。”
元菱的手还紧紧握着剑柄,“魔族……?”不是魔修,而是魔族?
她忽然想起来,那日夜魔攻陷精灵城堡,也有许多长得奇奇怪怪的妖冲出来帮忙,这么说他们都是魔族?
“这种是低等魔族,他们只能在黑市里游荡,普通城市不会允许他们进入,看着丑陋,其实实力一般。”
巴顿客观评价道,“高级的魔族不长那样,他们和人类外形差不多,但实力很强。”
越英俊美丽的魔族,昭示着越恐怖的实力。
他认真望着她的眼睛:“如果你碰到了人型的魔族,跑。”
元菱点点头,坚定道:“我们修真弟子从小就被教导,正道?魔修势不两立。”
帮忙是一回事,除魔卫道又是另一回事。
……
巴顿觉得元菱好像误会了什么,但他没说。
黑市里不受守城士兵的监管,几乎什么都卖,巴顿把口袋里多余的两把狼牙刀变卖给了一名矮人,换得了一袋钱币。
看着他手里沉甸甸的口袋,元菱有些可惜:“原来狼牙刀值这么多铜币,你刚才不应该用它换入城费的。”
巴顿将口袋递给她,嘴唇下意识往上勾起:“没关系,那把是乳牙做的,不值钱。”
元菱低头往口袋里一看,愣住了。
里头装得满满的不是铜币,而是银币。
——这体验不亚于进秘境探险,结果走路踩到个化神老祖的洞府对方硬要把自己的传承送给自己,并附赠一大堆法宝。
元菱一时间难以认清一瞬暴富的事实。
巴顿低着头,表情有些忐忑地观察她的表情:“全都给你。”
“所以……你的这颗珠子,可以送给我吗?”
“珠子?”
看见巴顿珍而重之地取出那颗不值钱的扣子,元菱不知道为什么觉得有些心酸,她点点头。
“喜欢的话就送给你了。”
他一下子松了口气。
巴顿将珠子攥在掌心,他心想:赚钱养家、操持带娃,他已经完成了第一步。
想成为一名合格的雄性还要继续努力!
有了钱,巴顿很快找人兑换了两张火圈马戏团的入场券,他们买的还是黄金座次,在很前排。
元菱其实对‘一个人领着一帮动物跳舞’没什么兴趣,但她不想泼巴顿冷水。看马戏团表演,应该是比在草原上追鬣狗更有趣的娱乐活动。
黄金座次的观众享受的是半开放包间的待遇,彼此用帘幕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