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太生气了,才收不住打了她,我现在后悔死了,你们给我作证,我今天对着大家发誓:以后绝不打她了。」倾城被孤立在所有人之外。
有一天夜里,龙小奇听到倾城在哭。她大声地问:「你为什么不肯和我离婚呢?为什么呢?我什么也不要,只要自由。你放我走吧!我求你了。」方达的声音懒洋洋的:「我为什么要随你的愿?感激你给我戴绿帽子?我凭什么要放你走?花在你身上的钱,你一辈子也还不清!放了你,我不是在做亏本的生意?我就是要好好的养着你,就像是养只猫养条狗,我把你喂得好好的,你放心,我不缺吃的。这样多好!我去找我的女人,家里放个守活寡的媳妇。」倾城从那天起开始绝食,她滴水不进,方达就找来医生,给倾城输营养液维持,倾城就不停地拔掉针管,直到手腕上再也找不到血管,扎不下针头。到了第五天,方达说:「好,我答应你。」他从楼上下来,眼睛通红,咬着牙。龙小奇看见他的脸狰狞着,青筋暴露,站在院子中央对着楼上喊叫:「我们订一个协议!从今天起,你在那屋里给我守三年,这三年里,你不准下楼一步,不准和人说话,不准见你的家人。违背了任何一条,你这辈子都别想离婚!」那天是龙小奇看见倾城的第八百九十一天。从那天起,方达就没再碰过倾城的身子。
他搬到了倾城的隔壁,在房间里装上了监控,然后搬走了电脑,拔掉了电视信号线,撤去了所有桌椅,甚至连墙壁上的画也撕去,房间里只剩下孤零零的一张床。倾城的身子已经很虚弱,却带着笑,看着房间里的东西一件一件变少。
从那天起,人们就经常看到,一个年轻的女子,站在窗户边向远处张望,她永远抿着嘴唇,安静得像一尊塑像,目光却那么深情,仿佛在盼望远行的丈夫。
龙小奇给她送饭,他只有在这个时候才有机会上楼,可以看倾城一眼,然后安静地收拾回来碗筷。倾城看上去很孤寂,有时候他忍不住想要和她说话,或者只说一声「早」。但每次都忍住了,只能对她笑一笑,点点头。
方达不经常回来,但每次回来都会带一个女人,然后在倾城的隔壁做爱。他们开着门,叫得很大声,肆无忌惮的呻吟回荡在整栋楼之间。后来,基本上也不睡在家里了,只带女人回来做爱,做完了,敲敲倾城的门,然后离开。龙小奇每次都能听到,每次都压制着自己想要手淫的欲望,他已经养成了习惯,没有那床响声,似乎连手淫的快感也少了很多。
第四个月,有一天龙小奇突然听到方达在楼上喊叫,他大笑着:「看啊,都来看看,我老婆忍不住了!她在扣屄呢……看看她多淫荡吧!这个骚货……」然后是倾城一声哭,声音绵软无力,惶恐而愤怒。
龙小奇没上去,他当然不能上去,如果在几个月前,想到倾城那样的行为画面,他的阴茎就会勃起,然后会手淫,一直到自己精疲力竭。可这时候,他却没一点欲望,甚至在心里充满了伤感。
再上去送饭的时候,倾城开始回避他的眼光,她脸上写满了羞耻,几乎头也不敢抬。龙小奇很想安慰她,却 倾城躺在龙小奇的旁边,闭着眼,很疲惫的样子。
车门还开着,外面下着雨,倾城却没有关车门的意思。她从那栋别墅里出来之后人像是丢了魂儿一样,嘴唇紧紧抿着,脸色发青,似乎全身都在颤抖。
龙小奇能猜出来为什么。别墅里住着一个很有名气的演员,去年刚拿了海外一个电影节最佳新人奖。之前他经常送倾城的丈夫方达来这里,他是个司机,司机的职责就是开车,他的眼睛是看路用的,其余什么都用不着看见。这是上班第一天方达给他定下的规矩。
倾城穿的是件刚遮住膝盖的肩带式连衣短裙,前胸裸露出来洁白细腻的肌肤上,是镶了钻石的水晶项链,这是上周倾城生日丈夫给她买的礼物。龙小奇觉得项链很配倾城,让本来就光彩夺目的她更加高贵华丽。不过他没说,也用不着他说,所有见过倾城的人都明白,倾城就是倾城,就像她的名字一样,足可以倾倒所有男人的心。
也许只有方达除外。
这是倾城嫁到方家的第二年九月。九月是龙小奇家乡放鹰的季节,每年这个时候,是猎物最肥硕的季节,兔子就像储足了脂肪的牛羊,饱满得如同女人胸前那双乳峰。参军之前,龙小奇也有只鹰,驯得让全村养鹰的猎手都眼馋。
倾城的呼吸很急促,虽然没有睁眼,可从起伏的胸脯上就能判断出她有多难过。空气里都是秋意,倾城裸露的手臂上能看到细密的突起。她的腿习惯性地朝一边歪着,白皙光滑的小腿上,有一块深红色的淤痕。龙小奇的目光在急促起伏的胸膛上停留了几秒钟,心虚地挪开了。探身从倾城身体上面过去,带上车门。
他已经为方家开了五年车了,从部队转业第一年开始。他不喜欢说话,从小就是,方达就是满意他这点,所以做什么都不避讳他,甚至有的时候,他还会听从差遣去接那些形形色色的女人到方达在郊外的别墅。方达是个土生土长的京城人,仕途世家,如果他不经商,现在也一定是个不大不小的京官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