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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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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人,什么爱国情怀在她这里都是不存在的,不能说不爱,是还没到炙热的地步,因为她总觉得这些离自己很远。

    但如今,因为这个男人,想起他无论放纵多晚都不会忘记自己的职责和公事,以及这次来西川的首要原因:祭拜那些曾为国捐躯的先烈,以及为了边防安全牺牲了宝贵生命的军人,才明白他肩上的担子是有多重。

    最后一支队伍出现,一个身着和林森一样军装的男人出现,唯一的区别是这个男人的胸前佩戴了很多勋章;高原地带,紫外线比较强,长期的生活在这里了,皮肤远没有其他城市的人白。

    这个男人的身上有种跟林森不一样的帅气,如果说林森是雅痞,那么这个男人简单粗暴的狠!古铜色的肌肤,一双锋利的眼睛,给人一种看谁都不爽的不屑感觉,黑色皮靴,军绿色大衣,像个罗刹一样,从军车上走下来,迈着有力的步伐朝主席台上的林森走去。

    当这个自报自己的名字时,顾悦薇才顿悟,奥……原来他就是林森说的那个战霄,战司令的孙子。

    ……

    到了部队大院,没有了那些官员和记者后,林森才下车,来到后面那辆车前为顾悦薇打开了车门,“这里很安全。”

    下车后,正好看到从越野车上下来的战霄,这男人阴冷着一张脸,一副看谁都不爽的表情。

    “战霄最近心情不好,不用理他。”许是怕她会往自己联想,林森压低了嗓音,声调只有两人才能听到,“老婆跟小狼狗跑了,正烦着呢。”

    “老婆?”顾悦薇惊住了,不可置信的偷瞄了眼正吸着烟的战霄,难以相信小狼狗都敢拐跑他这种男人的老婆?不要命了吗?

    “还没结婚,本来说好的年底举办婚礼,日子都选好了,老婆却跑了。”

    这也是林森来西川的其中一个原因,好兄弟老婆跑了,不得过来安慰安慰他?

    可顾悦薇怎么觉得他这话说的有点幸灾乐祸呢?

    “他不是你好兄弟吗?”顾悦薇看他的眼神有点那种:你怎么还能笑得出来?

    “他是纯属活该。”

    林森没跟她细讲,拉住她的手带她往其中一个院落里走,吸完烟的战霄掏出钥匙扔给了他,“晚上我再过来,你跟嫂子接着嗨,不打扰了。”

    “……”呃……这男人未免也太直白了点?难不成是老婆跟人跑了,就受了刺激?

    “你去哪儿?”林森问战霄。

    战霄冲他挥了挥手,“去找媳妇儿,不然你帮我去找?我跟嫂子聊聊天?”

    “滚!”

    “哥们我这就滚,不打扰你好事。”

    听着他俩这对话,顾悦薇不再怀疑他们好兄弟的关系,只是纳闷这个战霄长得真挺帅的,还是战司令的孙子,西川军区的军长,怎么连老婆都守不住?

    ……

    林森跟顾悦薇讲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知道了原因后,顾悦薇也觉得战霄活该。

    战霄今年34岁,即将迎娶的是个小娇妻,才23岁,两人相差11岁;这男人比女人大那么多岁按道理来说应该是各种哄着,可这个罗刹偏偏反其道而行,非得送小娇妻去部队受训,人前还各种凶,把小娇妻凶哭好几次。

    小娇妻实在受不了,干脆逃出了部队,还去了战家提出解除婚约,坚决不嫁战霄这种傻逼。

    嗯,没听错,傻逼这个词就是从林森嘴里说出来的。

    “唐洛是战霄养大的,能解除婚约可能还有其他的原因。”林森吸了口烟,拉住了她的手把她拉到怀里,下巴抵着她的头说:“你不要学唐洛,对我哪里不满意要说出来,我会改。”

    知道他很在意这个,怕她会再闷不吭声,“放心吧,我没有小狼狗,跑不掉的。”

    “但你有顾亦。”提到顾亦这个名字,他舌尖扫过后槽牙,明显有些嫉妒,“他不会放弃的,这段时间过去后,他会再卷土重来,跟我抢你的。”

    捏起她的下巴转过来脸,低头找寻她的唇,第一次说出他的担忧,“我怕你哪天被他抢走。”

    “那你就对我好一点,不要学你的好兄弟。”

    “战霄是傻逼,我可不是。”碾磨着她的唇,搂在她腰间的手也越来越向下。

    ——

    (战霄:嗯,老子就是个傻逼)

    191让我忘了你,比让我死还难(顾亦)(错别字纠正:我他妈的就不是战霄!)

    军区大院比酒店要安全许多,再加上西川的风景美不胜收,光是站在阳台上都能望到远处的雪山,一番恩爱后,顾悦薇披上了林森的大衣,拉开移门欣赏远处的风景。

    林森正在卧室里打电话,谈的都是一些公事,她听的实在无聊,拿出手机连续拍了好几张照片给盛瑾发过去。

    盛瑾那边看到照片,认出是雪山,“去西川了?”

    “嗯。”

    “你没高反吗?听说那边高原,大多数去了后都会受不了高原反应,你可悠着点。”

    “还好,就刚下飞机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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