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书包

分卷阅读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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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悦薇没时间悲伤,打扫房间,晾晒被褥,一番忙碌下来已时晚上九点多,上了某团点了许久都未吃的外卖:炸鸡,啤酒。

    等外卖到了后,盘膝坐在沙发上,一口啤酒,一口炸鸡,只觉得这样的生活又何尝不是很适合自己?何必非要找个男人生活呢?

    反正她现在孩子也有了,小幸福挣的钱也不少,为什么非要去过那种整天提心吊胆,还得尔虞我诈的生活呢?

    搭上了身心不说,到最后还被质疑目的不纯,呵呵,真是闲着没事自找苦吃。

    盛瑾应该是知道她走了,毕竟她每晚都会过去蹭饭,唯独今晚没去。

    视频邀请接通后,盛瑾看到她周围的环境,眼睛立刻瞪的溜圆,“你搬回去住了?”

    “对啊,搬到我自己的小家了。”她还举了下手中的炸鸡:“怀念不怀念?要不带着我儿子和干女儿过来?来我这小家坐坐?”

    “不是,你搬回去,那……那林总统呢?”

    “分了。”

    分了?

    考虑到身边还有保姆在,顾悦薇回了楼上,想不通他们怎么就说分就分了?“悦薇,你马上就30岁了,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孩子气了,真的,两个人在一起最怕的就是一直提分手。”

    “你以为我想分?”喝了口啤酒,顾悦薇心里一顿堵,“你知道吗?他找人调查我,我之前不是去了精子库准备冻卵,等想要孩子的时候再找个优质的精子做试管吗?被他查到了,他就怀疑我当初接近他是为了他的精子,毕竟谁让我太不自爱呢,认识才三个月就决定生下他的孩子;不过我觉得现在分了挺好的,以后说不定他还会带着儿子去做亲子鉴定,看看是不是他的种。”

    “他知道盛玺是他的儿子了?”盛瑾有点惊讶,“那上次你跟他一起来我家?是为了让他看盛玺?”

    “对啊,谁让我太爱他呢?不想隐瞒他任何秘密,虽然我知道他隐瞒了我很多秘密,也罢,走到今天这种地步我也算看开了,男人都是大猪蹄子,都不靠谱,靠谁都不如靠自己,我就适合孤独终老,不不,我不孤独,我还有我儿子。”

    ……

    跟盛瑾聊了许久,几罐啤酒下肚,最后躺在沙发沉沉睡去。

    外面的雪下的更大,黑色奥迪车里的男人始终没有离开,偶尔会抬头朝那栋亮着灯的七楼望一眼,这一待,就到了天亮。

    顾悦薇其实知道林森一整晚都在楼下的车里,她全当没有看到,早上起床打的去的小幸福,刚到就接到了陆子旭幸灾乐祸的嘲讽,“怎么着?终于认清那个男人的真面目了?”

    “滚!”

    一句话都不想跟他多讲,直接关机。

    可这厚脸皮的男人倒好,一个小时后直接来了办公室堵她,“我说?至于吗?当初你把我给踹掉的时候可是洒脱的很,瞧瞧你这幅样子,就跟丧夫了一样。”

    “你才丧夫呢!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陆子旭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一副男主人姿态:“我倒希望我是狗,这样我就能跑过去咬死那个慕成森,将你占为己有。”

    “你可咬不死他,但他弄死你却跟捏死一只蚂蚱一样简单。”

    “那你倒是让他捏死我啊,看看是不是简单。”

    懒得再跟他打嘴仗,收拾了下文件,装作很忙的样子:“你要没事就走吧,我这边太多文件都没处理。”

    “我帮你啊,就你这笨脑子,给你再多时间你都理不清这些文件。”起身走到她办公桌前,抱起文件,“去补觉吧,这些交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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