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书包

叁(60~94)

+A -A

烨终于射出来后,她彻底软倒在他怀里,身下含着他还没有拔出来的东西,睡着了。

    69

    接下来的日子,秦晚的身边总是环绕着一堆伺候她的侍女。

    萧成烨总是不在王府。

    他公务缠身,忙得不可开交。

    她每次等到半夜都快睡着了,他才风尘仆仆地回来,然后抱起支棱着脑袋不住打瞌睡的她进去就寝。

    早晨醒来,身旁又已经空了。

    有一回,萧成烨这样抱起她的时候,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皮,听到他说,晚晚不要再等我了。

    她想起来他说,什么事都不要管,她只要乖乖待在他身边就好了。

    可是她真的能什么都不管不问吗?

    她又不是个人偶。

    她怀念起之前和他在槐花村朝夕相处的日子。

    那时候她是个治病救人的大夫,他是个流落他乡的青年,他还叫萧成。

    看着自己的肚皮一天天大起来。

    可是现在,他变成了高高在上的信王,那她又算什么呢?

    70

    倒是有一天,李朝雨竟然来了。

    她说是萧成烨让她来的,信王府毕竟不是寻常宅邸,戒备之森严,仅凭单人根本无法擅闯。

    李朝雨见到秦晚就激动道:“晚晚!晚晚!我按照你说的,潜入了顾府,丢了纸团,顾少爷果然就支开了旁人在房中等我。我一五一十将你的推测告诉了他,他不仅给我打掩护让我离开,还托我向你道谢呢。

    我走之后,那晚上他房中就起了大火,幸好顾少爷人没事,不过第二天就把他院子里所有的人都换了一遍,我后来想想,应该也是他故意为之吧。

    我想问的是,明明你纸条上什么也没写,我丢的纸团也什么都没写,为什么顾少爷却能知道你的意思呢?你们之前也没见过面吧。”

    秦晚笑笑:“因为什么都没写,就是有话要说呀。”

    李朝雨一拍脑门:“原来如此,哈哈,原来这么简单,我怎么早没想到呢。”

    她佩服道:“晚晚你真聪明,临时就能想到这么巧妙的暗号,嗯,顾少爷也是个聪明人,你们俩才能一拍即合。”

    秦晚莞尔一笑:“朝雨过奖我了,这件事能成,最关键是靠了你呀。要不是你胆识过人,肯以身涉险,顾家少爷的命才能救回来,我做的又算什么呢。”

    李朝雨乐了:“行了,咱们俩都别谦虚了,一个出计,一个出力,都是女中豪杰,嘿嘿,干杯!”

    说罢,她便将手里的一盏茶仰头饮尽。

    71

    聊着聊着,便聊到了萧成烨身上。

    李朝雨又是气愤地一拍桌:“萧成烨这个混蛋果然可恶,竟然真的将你拘在信王府,既不准你出来,也不准外面的人来见你,难道把你当作他养的一只金丝雀吗!枉费你对他一往情深,那天我还是不该走。”

    秦晚温柔地摸着自己鼓鼓的肚皮:“也不能这么说,毕竟我现在眼睛不便,又怀着身孕,他可能也有自己的理由。”

    她原以为只要两情相悦,只要她找到他,就能与他长相厮守,但事实好像并不是如此。

    到现在,她也摸不清他到底在想什么。

    她知道自己这样想有些任性,可他如果不是信王就好了。

    李朝雨冷哼一声:“狗屁的理由,晚晚你这么好,我看他就是想一个人独占你。

    想想你在西市随便待几日,便能引来宰相府的邀诊,假以时日必定大有所为,可他呢,却生生将你关在这金丝鸟笼里。

    要知道这世道多的是无能的男人,见不惯女人比他厉害,想着法的都要把女人拉下来,赶回家中,最好大字不识一概不知,这样他无论放什么屁都能唯他是天。”

    秦晚被她义愤填膺的劲头给可爱到了,她噗嗤一笑:“你说得对,我眼睛不好,做什么事都不便,只有治病行医才能让我感觉我活着对人还是有几分用处的。

    我原本很怕见人,在西市那几日只是为了找他临时豁出去想的法子,意外却觉得其实很开心。”

    她像是下定决心地点点头:“我想,我也不该总是依赖他了,还是要主动做点什么。”

    72

    秦晚接着问:“朝雨,你之前说,他在北疆带兵打仗,那你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吗?”

    李朝雨诧异道:“他竟然连这个都不告诉你?”

    她想了想,便开口道:“其实我了解得也不是太清楚,但这个要从头说起了,大概就是你们建梁的先帝萧徽宗驾崩后,丢给当今圣上一堆烂摊子,其中就有北疆的北戎一族。

    而萧成烨,虽然我很讨厌他,但也不得不承认他是个治军奇才,他身为皇帝胞弟,十五岁便奉命上前线带兵杀敌,七年来从北戎手中收复河北一带大量失地。

    大半年前,他收复了最后一块地盘广夏后,却在班师回京的路上失踪,同期广夏部分地区的将领宣布叛变。

    大


【1】【2】【3】【4】【5】【6】【7】【8】
如果您喜欢【我的书包】,请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