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过得悠哉悠哉。
付莺没把浴室春意放在心上,全当是自己获得了某种色色的超能力,只是她现在还没心情用,以后有机会再用。
然后这天,二哥来了,来就来嘛,把家里另外两个小的也带来了。
“唷,冷宫生活不错嘛?三儿气色越见红润呀。”二哥揉着付莺的脑袋瓜开心的调笑。
“别叫我三儿,臭老哥!”付莺一巴掌拍掉了二哥的手。
“姐姐姐姐”这时小四儿来了,拉着还留着口水吃着棒棒糖的小五,凑到付莺耳边说:“二哥让大哥在门口下车躲起来了,他们好像有阴谋!还不带我跟妹妹!”
“噢哟,大哥都来了,什么日子今天?”嘀咕着,付莺自然而然地翻开了手机里的日历,一瞧。
一月十七,没啥特别的呀。
随手关了手机揣回兜里。
转头一想,不对,又把手机掏出来瞧了一遍日历。
农历十二月二十三!
我生日!
妈耶!
这时大哥指挥着手下拉了一条英国古牧出现在付莺面前。
“生日快乐!”
……
为给付莺庆祝生辰,除了大忙人大哥提前离开外,几个兄弟姐妹在付莺的庄园里陪她玩到很晚。
深夜的时候,二哥回自己的会所去了,太晚了,不放心两个弟弟妹妹回本家的付莺把自己的房间让给了弟弟妹妹,自己去睡书房。
虽是书房,但也是付莺的第二个闺房了。
书房是前任酒庄老板的私人空间,经过知名设计师设计,采光好又给人私密空间的感觉,而且大书柜里面的存书数量庞大,内容丰富,刚搬来的时候付莺就迷上了在这堆书里找不同。
付莺很喜欢前任庄园主的小癖好,比如说一堆关于巴别塔的书籍里加塞了一本巴别塔的传说小册,又或者是一大排中国明朝历史典籍里夹了一本庄主自己收集记录的明朝一些特别有意思的小事情的册子,或者是明朝某任皇帝的外传。付莺曾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泡在书房里翻前庄主留下的有意思的书籍,一度为此荒废学业,直到被大哥严肃批评了之后才收起心思好好学习,少来书房找小杂书。
说起来上次来书房已经是三个多月以前的事了。
书房里设有付莺的小床,夹在两个大书柜和一扇小窗户的夹角处,即突兀又影响美观,还小,只够付莺一个人在上面滚。
但是付莺喜欢。
好久没回来睡了,付莺一时没有什么困意,就在这一排排书柜里找乐子。
正在百科全书那一排转悠呢,不知哪来一阵风,把窗帘掀了,顺便带翻了一小摞书籍。
付莺上前收拾,顺便瞧瞧是什么书,瞧着瞧着,发现了这摞书籍不一般。
是前庄主自己写的自传!
好东西!
付莺的八卦之心熊熊燃烧,捧着这几本自传回到小床边,关好窗拉好窗帘,裹上被子打开她的手工小台灯,兴致勃勃地看了起来。
七十年前,付莺的学校还没搬到这里来,这一片地还只是一块没什么商业价值的荒郊野岭。
直到一位年轻的商人买下了这块地皮,设作酒庄,用他独特的酿造手法酿出了举世闻名的OOX葡萄酒。这个年轻的商人也摇身一变成了百万富翁。
“百万富翁很富吗?”付莺这个一月零花钱就有几百万的可耻富二代表示不能理解七十年前百万的可贵。
后来酒庄做大,发展了下家,工作稍微轻松了些,年轻人也渐渐步入中年,他开始感到寂寞,也开始考虑生儿育女的问题,但是朋友告诉他,他虽然贵为百万富翁,但总是窝在这个偏僻的小地方,非常不方便举办宴会结交朋友,更不用说找老婆了。富翁一想也是,于是他搬离了这个破地方,去到城里生活了十年,期间他与一位美丽的女子结婚,生下了一位同样美丽动人的女儿,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但是好景不长。
富翁的事业受到了挫折。
商业对手找上了他的妻子。
他的结发妻子竟被权利金钱迷惑了双眼,想加害于他,关键时刻是他女儿,挺身而出,替父亲挡下了来自疯狂母亲的致命一击。
女儿的死唤醒了母亲的理智,但清醒的母亲无法接受自己亲手杀死了宝贝女儿的事实,于是吞枪自杀了。
一夜之间财去人亡,失去了妻女的富翁变卖了城中的家产,孤单单地回到了这个破旧的酒庄,在回忆和悔恨中,寂寞地生活了十年,直到有一天,他坐在书房内的椅子上,面对着窗外清冷的月光,回首自己的一生,竟是那样寂寥,他匆匆写下自己生平往事,便了结了自己的生命。
在自传的最后,男人这样写道:
我最大的遗憾,是没能看着我的宝贝茵儿长大成人。
付莺没看到那里,她一早就困的睡着了。
自传静静地躺在她的怀里。
不知是风还是什么,在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