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支“业余”乐队在舞台上吵吵闹闹地蹦哒了半个多小时,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舞台。一些工作人员上来调整了设备,林言感到身旁的人群中,突然开始弥漫一种方才还没有的情绪,似乎是在期待着什么。
“接下来是谁啊?”他询问正往冰激凌上加葡萄干的杜茗丽,后者头也没抬地回了句“不知道”。
不知道就不知道吧,反正那位学弟的表演也完了,现在估计得去后台找找了,说不定能在那儿碰上张竛。虽然时间尚早,但与其在这里无所适从地呆着,还不如去找个店吃吃宵夜,好久没去吃烧烤了。
他正想往后台方向走,下一个表演者就走上了台,这也是只乐队,但成员全是些外国面孔,主办方请来的嘉宾?林言带着一丝好奇心停下了脚步,只听见那个一头黑发的吉他手,走到话筒前叽里咕噜地说了些什么。
“他讲什么?”杜茗丽也好奇地往舞台的方向探着头。
“他说,他们的主唱因为堵车,得迟到一会儿,在她来之前,有没有观众想上台和他们合作表演的。”
舞台旁侧,一个工作人员把吉他手的话翻译了出来,他话音刚落,林言明显感到眼前的人群一阵骚动。
“Anyone?”那一身牛仔夹克的吉他手拨动了几下吉他弦,弹出一小节强有力的和弦,“You can sing whatever you want!”
下方的骚乱更强了些,就像一锅加热到被煮沸的水,一两分钟的七嘴八舌后,第一个勇敢的观众出现了。一个穿短裤的男人跳上了舞台,说要送给台下自己的女友一首歌。林言只听到一阵带点看热闹性质的欢呼,简短的交流后,音乐声再次响了起来。
那位打开头炮的观众显而易见地有些紧张,开口第一句就不怎么在调上,他荒腔走板的歌声叫林言听得既有些尴尬地好笑,又有种隐约的感动。他想起自己在初中时候,学校里举办文化节,他们校内那只半吊子乐队的主唱,也曾经在舞台上借歌传情,虽然他没说清这歌是唱给谁的,但大部分人都知道他们只是借了某个女孩的光,那个短发的清爽小帅哥在台上唱歌,底下的那个女孩就在一些人羡慕的目光中羞红了脸。林言记不起来当时自己是不是那羡慕她的一员了,他只记得当时许远在乐队里弹吉他,文化节前,他每天都要找时间在林言面前练习。
台上的大胆表白在一阵善意的掌声结束。一但有人开了头,接下来就会容易许多,第一个观众跳下来后,又有个女孩上了台,她选了首民谣性质的小调,那个吉他手换了把吉他,安静地为她伴奏,她的声音清丽,倒是十分符合歌曲意境。林言驻足在那里听她唱完,等她在一片叫好声中下了台后,他走到庄文身边,告诉对方他们应该往后台找找人去。
两人在人群边沿缓慢挪动着,这时候天空的颜色已经从深蓝变成了浓黑。灯光师正式上班了,接下来蹦到台上的观众都享受了一把明星般的打光待遇。公园空地周围的路灯也亮了起来,不知何时弥漫开来的黑夜,模糊了人们的五官,也放大了他们肆意挥洒的情绪,这时候,林言才有了种久违的,身处“节日”的感觉。
绕到舞台后头找了一圈,并没能发现张竛的影子,又怕走到别处去更遇不上人了,只得又绕回来。舞台上的观众互动还在继续,放开了胆子的人们也顾不上怕丢脸,一个接一个的冲上去吼一两嗓子,乐队成员来者不拒地为这些男男女女伴着奏,虽然林言不怎么懂,也能听出来他们比刚才的“业余”乐队要好上太多。
一个工作人员从侧面走上舞台,跟吉他手说了些什么。跟着,他向底下的观众宣布,主唱已经到达现场,但还要做些准备工作,所以接下来只能邀请一位观众上台来了。
“Who wants to be the last one?”这个问题抛出来,底下的观众却迟迟没有回应,突然间,大家都进入了看专业人士“表演”的状态,没人想登台献艺了。
“No one?”色彩艳丽的灯光在底下的人群中扫视着,人们在窃窃私语,却没有人走上台去。
看来是直接等正主登场了,林言在心里嘀咕着,而就在这个时候,他听到了身边有人大叫“Here!”他还没反应过来,一束追光就落到了他身旁,他感到庄文在他手臂上轻轻地掐了一下,他还没来得及阻止,这家伙就迈着大步往舞台方向走去了,那束光线追逐着庄文,原本挡在他们面前的观众此时自觉地往两边后退,给他让出了一条路,令林言想起那部古老书籍上说的分开红海。
“苍天啊,他就不能在每次发疯前告诉我一声吗?”林言边这么想边左顾右盼,试图找到个最能隐蔽自己的地方,要不干脆跑出公园等着算了,反正他们最终也要出去的。
他看到那束灯光中,庄文已经走到了舞台边,舞台算得上低矮,他两手一撑,十分轻松地翻了上去。林言看到他微低下头和那个吉他手商量着什么,紧接着,他拿过了话筒,直直地往林言的方向看了过来。
“献给我生命中最特别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