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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拾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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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念真执起茶壶给两盏茶杯添茶。

    他叹口气,走出校门,打算沿着熟悉的路线去坐地铁回家。

    经理又进来了,郑念真仍是轻声嘱托几句,经理离开后,屋里就只剩他们两个人了。

    “那先上车吧,这里不能停车。”

    这次还是那个餐厅,进的还是同一个包厢。

    李思诚看了看车窗外不断路过的同他一样穿着校服的学生,他想不通,一个女人,能跟前夫收养的孤儿说什么要紧事呢?

    即便只是养母。

    而李思诚呢?他简直,简直是直男癌!

    这都是他先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可是现在呢?他全都能享受到!

    “我,”李思诚慢慢地说:“我不喜欢你说这种话。”

    “很好,张叔叔和霈霈姐……还有泽

    李思诚心想郑阿姨有什么要事找他呢?会不会是自己不方便,拜托他转交给霈霈姐什么东西?

,他甚至还能坐飞机跟张叔叔一家去出游——张叔叔说假如今年寒假一切顺利,他们就一起去旅游。

    这双眼睛看向他,带着同之前一样的温和:“思诚感觉在这个家里过得怎么样?还习不习惯?”

    李思诚很诧异,这双眼睛是微微泛着肿的,并且没有精致眼线的勾摩,看上去实在憔悴。

    “不用的,郑阿姨,我……”

    “什么?!”王研晨有点儿自尊心受挫般的羞恼,哪里有这样谈恋爱的?网上说了,女孩子就是用来宠的!

    这样一来,显得自己多不领情啊。

    她简直都要被自己感动了,自己几乎不亚于小说里守着因车祸昏迷不醒或者失忆的男友的悲情女主角!

    “很漂亮。”霈霈姐当时说:“如果长大后你想遮一遮,或者加点图案,可以让逍遥姐帮你介绍纹身师。”

    “郑阿姨?”

    他终于回过神,迷茫地循声源看过去,郑念真的脸出现在降下的车窗后。

    不得不承认,这双眼睛即便憔悴,它还是美的。

    等她将一杯茶轻轻推给思诚,并收到一句“谢谢”之后,她终于想起自己还没摘墨镜,于是摘下眼镜露出眼睛来。

    对,就是直男癌,他不但不感动,还说那样不卫生,现在还这个语气对她说话。

    但郑阿姨并没表现出任何不妥,反倒笑了笑,问道:“还没吃晚饭吧?想吃点什么?”

    李思诚顺着马路边的人行道走,有辆车一直保持慢速与他平行,但他想事情太专注了,一时没注意,直到车笛响了两声,并且有人叫他的名字:“思诚?”

    这样想着,他又有点拘谨。

    上次是母女俩主场,他只顾吃就行,这次主角之一却变成他了。

    她对李思诚这么上心,每天为了他打扮得漂漂亮亮,甚至为他在吊坠里滴血——要知道,可不是每个女孩都有这样的【勇气】!

    但是,一切建立在母亲的死亡之上——假如妈还活着,即便张叔叔了解了他家的困境,也绝不会提出收养他的要求——这正是令李思诚辗转难眠的痛点。

    他既珍惜且享受眼下物质的丰盈,又一梦再梦病中呻///吟的妈妈。

    “不着急的。”

    不得不说,郑念真才更像电视剧里那种高知家庭里知书达理的妈妈。连倒茶的姿势都端庄优雅。

    郑念真今天戴着墨镜,穿着一件米色的连衣裙。假如她走下车,就能看到她今天穿了一双白色软底帆布鞋。除了脸上的墨镜,今天她的打扮极具亲和力。

    “你烦死了!”王研晨怒气冲冲挂断了电话,她一定生气了。

    “思诚,急着回家吗?”

    “我今天是专程来找你的,思诚。”郑念真发动车子,她说:“有点事,咱们边吃边聊,好不好?”

    现在这朵花好好地藏在袖子底下,跟他压在心底的心事一样。

    事实上,两个少年人谁都没对谁吐露感情,但他们已经默认彼此是情侣了。

    可是在他的心里,世界上所有母亲的伟大与柔情都在她身上了——尽管从客观来说,她不是个美丽的女人(左眼还有点斜视),甚至不是个爱整洁的女人,这或许也是她被前夫赶出家门的原因。

    但还是美的。

    女朋友生气了,李思诚第一次谈恋爱(这也是他人生里最后一次谈恋爱),不晓得如何讨她这样的女孩开心。

    说起来,上次在这里被划伤的浅口已经结痂脱落了,但还是留了一道浅浅的疤。白色的浅疤,一端连接着红色的小片胎记,看起来像一朵开得很盛的花。

    “对不起,但我不喜欢你说这种话,张叔叔收养我并不是义务,我不能太任性。”

    李思诚犹豫一瞬,最终拉开后座车门。他坐好后才发现刚刚郑念真往右歪着身子替他打开副驾驶的车门了。

    或许让她一个人冷静冷静更好?

    郑念真笑一笑——她的嘴角比上次苍白许多,她今天没涂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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