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飞猛进的脸皮和胆子相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
难道有诈?
姜鹿尔忍不住斜过去看他脸旁边,并没有人皮面具之类的粘合剂痕迹。
——程砺看着她小兽警惕的抿起来的嘴唇。
她想了想,又定神看他眼睛,深邃漆黑,清明温暖,也没有中邪的迹象。
——咦,刚刚好像没这么近啊,姜鹿尔不动声色往后挪了挪。
还有一种可能——但姜鹿尔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她是决计不会伸手去摸~摸~他额头看是不是发热发糊涂了的。
——老虎的脑壳摸不得。
她叫他看得心浮气躁,背上终于抵上了柜子,已经无路可退。程砺姜鹿尔干脆胡乱挥挥手,将他隔开,暗自嘀咕:“哎,难怪我那嫂嫂说,再正经的男人也都是挑粪戴口罩的……”
孙大娘走过来,耳尖听见,闻言噗嗤一笑,将手上的衣裳和一双柔软的布鞋放在放在她膝盖上。
“先试试,看喜不喜欢。”
程砺对哩语了解不多,愣了愣重复:“挑粪戴口罩?”
姜鹿尔偏不回他话,将那双鞋子拎起来,很小很小,做工精致,但是放在她脚上,大约只能进去一小半个脚掌。
“这鞋子……太小了。”
孙大娘诧异低头,这才真正注意她洗的干干净净的脚,顿时一愣,姜鹿尔的脚不是常见的三寸金莲,大很多,也不是那种裹足失败的铁莲,而是一双天足。
即使在已经残喘的清廷,如今的风气丝毫未变,万万千的女子中,即使没有受过教化,只要家有长辈的,便绝不可能有这样一双脚。
姜鹿尔倒是不回避:“这个呀,我母亲不叫给我裹足,大些后我外祖母倒是动过念头,找了几个老嬷嬷来,吓得我翻墙就去找我外祖父,可算保住了一双脚。”她心有余悸,长大了的孩子再裹脚,那是堪比泥黎店的酷刑,先要将脚大拇指折断,然后包到脚底,裹上长布,为了达到目的,有时候还要准备一些碎瓷片,在上面踩的鲜血淋漓,靠这样的结痂给脚定型。
也亏得她这一双天足,加上她那时瘦小尚未完全发育的身体因素,那些关于她的阉人啊之类乱七八糟的传言才能让这些人觉得可信度如此高,而甚少怀疑或者去验证。
——在他们从小耳濡看来,不会有女人会不裹足的;也不会有女人能够在年少的时候可以坦然直接直视一个男人的眼睛,自然,泼辣的大娘和婆婆们不在此列。
姜鹿尔又将那鞋子翻来翻去看了看,听了孙大娘的问,又补充:“我外祖祖说,我娘~亲小时候裹了足,走路久了疼得厉害,读书时也叫同窗笑话,她便坚决不肯给我再裹。”
孙大娘眼神微闪,勉强笑了笑:“你有个好母亲。”她抖开手上的衣服,上装是对襟短袖,下面是一条长裙,精致的绣花,并不是常见的红或者青,而是带了海一样的蓝,裙底有层次渐近的浪花,又似蝴蝶。
一眼看去并不夺目,但是触手便知其厚重。
这样的布料,至少加了丝线混纺,察觉到姜鹿尔迟疑,孙大娘将衣服往她怀里推了推。
“不要客气。你是个有福气的,阿砺是个好男人,他喜欢你,我也喜欢你。”
她拍拍程砺的胳膊:“你也是个有福气的。”
程砺眯了眯眼睛:“戴口罩挑粪的福气,也好。”叫他想明白了,戴口罩挑粪这不就是——臭不要脸的意思吗?
见她收下了衣服,他没有迟疑,直接伸手,将她拦腰抱起。——都臭不要脸了,还客气什么。(默默画外音:好像一直也没客气呀。)
姜鹿尔伸手去推,程砺给她中肯的建议:“或者你在这里换,或者在屋里换?你选。”
姜鹿尔忍住。
程砺再次建议:“如果我是你,我一定会将手伸过来,至少稍稍挂住脖子。”
“你!”越来越过分了。
“大概你不知道……你其实并不像你看起来那么——轻。”
……这个挑粪戴口罩的!
“程砺!”姜鹿尔终于连名带姓叫了出来,这一声名字叫出来,她便知道,有些事情开始变得不同了。
“我在。”他回答。
是哪里不同了呢。
喜欢一个人是很容易的事情,因为一个陌生友好的微笑,因为深夜野地一处温暖的篝火,或者一抹阳光,一张明媚的脸庞。
但这样的喜欢,寻常、丰富而庞大,如年年春天都会长出的新鲜花朵。
但是喜欢上一个惹得自己气的胸口鼓鼓的人,一个陌生的危险的人,一处深邃看不见底的深海,喜欢上沉默的孤灯,喜欢上面具和面具后面真实无情的脸。
大概是这里不同了。
不得不说,换装的确是个明智的选择,至少现在注意他们的人明显少了很多,如果她没有坐在自行车上的话,可能还会好一些。路上行人匆匆,晚归的渔人,收摊的小贩都在抓紧时间收拾。
晚风已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