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气,放下酒杯,坐下,靠在墓碑上,轻轻地说:“阿黄啊,我已经调到公安部去了,过几天就要动身,以后,恐怕不能常常来看你……这么多年了,我一把老骨头,居然还活得挺健壮……看样子要去找你,还需要一段时间哦……嘿嘿,我去做体检,什么问题都没有,真郁闷……还有啊,我跟姓赵的彻底分手了,他找的那个伴,还算不错,就算嫌弃他,可也算动了真心的,而他呢,居然会去为了那小情人挡枪子……我还以为,这个世界上,除了你之外,再也没有人会这么傻了……”
夜风呜咽着,周长均絮絮叨叨地说着,回忆着往事,设想着自己的身后事,也顺便把自己跟赵伟伦的事情跟已经逝去多年的情人做交待。
“他哪个地方像你了?一点都不像。除了发疯的时候之外,跟你一点相似的地方都没有……”
周长均算是军人世家,从小时候开始,他最大的志愿就是当兵,就算老子在动乱年代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也没有打消他当兵的愿望,当然,最后也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兵。
黄力,就是他手下的一个兵,认识的时候,周长均是个排长,没多久,升作了副连长。
周长均在部队里春风得意,老子官复原职,他的仕途,也颇为平坦。手下的兵里面,黄力并不算是突出的。他是个农村的孩子,父母双亡,也就是叔叔伯伯把他抚养大。当了兵,因为人瘦小,不免被瞧不起。
不过乡下孩子,都有个特别的地方,那就是吃得苦。黄力本人并不算聪明的,却好胜心很强,加上能够吃苦耐劳,业务上,很快就非常突出了。
周长均不大想得起自己跟黄力是如何结缘的。总而言之,看上去很不搭的两个人,渐渐地越走越近。黄力很乖,能吃苦,也能吃亏,人缘逐渐好了起来,当上了班长。
周长均对军事有着狂热的激情,黄力也是。开始的时候,可能只是因为崇拜周长均的理论和实践的能力,黄力像一个小跟屁虫,后来,渐渐的有别样的感情滋生出来。
周长均是很享受别人的仰慕的。两个人独处的时候愈发多了起来,开始是周长均滔滔不绝地讲述,慢慢的,黄力开始发表自己独特的见解,毫不畏惧地提出自己的想法,到后来,出现了争辩。
周长均很喜欢自己培养出来的这个对手,也不敢懈怠。如果自己不努力,被小屁孩瞧不起,那就糗了。
训练、学习、操练、谈话,两个人的感情逐渐加深,然后在某一次拉练途中,两个人一不小心,就有了肌肤之亲。
周长均看得倒挺淡。他已经结婚,老婆也怀了孩子,在他看来,两个战友在一起打打手枪,跟自己自慰没有什么区别。更何况,在由纯雄性组成的部队里,这样的事情,也不新鲜。
黄力却全身心地投入进去了。他在努力地追逐着周长均的脚步,希望能够配得上他,不仅在战场上,同时,也在日常生活中。
周长均有了抱怨。这个,并不是他想要的结果。他断然拒绝了黄力。
可是又舍不得。周长均觉得,第一次,他有了知己,有了亲如兄弟的朋友,那档子事情,也不讨厌。他不要两人相见如同陌路,也不要自己跟部下心有芥蒂。如果要打仗,那可是大忌——虽然当时是在和平时期。
反正,不知道怎么搞的,争吵,谈心,讨论,之后,两个人又滚到了一起。这一次,更进了一步,周长均上了黄力。
再然后,周长均的儿子出世了。
当黄力要求跟周长均长相厮守,一辈子在一起当兵时,周长均退缩了。他有妻子,有孩子,有前途。更重要的是,他知道自己不能给黄力名分,两个人不能光明正大地相爱。
于是再一次分手。
然后是对越自卫反击战。在越南的丛林,周长均踩到了一个地雷。
黄力将他扑倒,用自己的身体作了盾牌。可是,他的身体并没有周长均的高大,就算他被炸得支离破碎,周长均也受了重伤,被战友抬了下去。
黄力的身体,跟其他许多战士一样,被掩埋在了越南。
这个坟,就是一个衣冠冢了。
周长均伤愈之后,退伍,回到家乡,当了一名警察。
从战场上捡回一条命,这条命,是以黄力的性命为代价换回来的。这一点,让周长均痛到麻木,痛到不能思考。对他而言,权、利,已经根本算不了什么了。家庭,他的妻子和孩子,是使他活下来的唯一的原因和动力。他拼了命地学习侦讯,学习如何破案,学习如何成为一个称职的好警察。对他而言,懈怠、渎职、贪腐,无论是哪一样,都让他深恶痛绝。他不愿意去追求世人所追求的幸福和安逸。那些死去的战友,时刻都在鞭策着他。
直到遇到赵伟伦,才让他突然彻底地意识到了他对黄力的感情。
在派出所,无意间看到同僚殴打一名疑犯。那家伙被打得头破血流,偏偏嘴巴还不老实,嚷嚷着什么:“老子就是喜欢男人!老子喜欢男人没有错!”
站在门口的周长均如同再一次被地雷炸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