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有千年道行的大妖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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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王的婚礼还是很隆重的,但规矩也多,出于保障安全的考虑,我并没有作为思思的亲人出戏,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王妃的亲哥哥是江湖人士”在王室眼中算不上好事,更何况我们二人身世有异,与其争那一口气,倒不如随意。医仙代为尊长,成了思思的娘家人,现在正抱着酒坛子说胡话呢。至于我,旁人只认为我是与思思相交甚好的江湖人士,喝高了就过来说说话,也算是搭上点关系。
今日整个京都跟着热闹,礼花鞭炮不要命似地放,我甚至还看到了如今的皇帝的真容。
本以为自己会讨厌他,但如今看来,皇帝只是个有点胖的中年男人,过上四五年,便要成为一个老人,现在他正和臣子玩木射,不过是个普通人罢了。
父亲临走前已经向我说明了去处,迫害与我同行之人多数是华玉门,这皇帝虽与我有仇,但也是些清算不得的旧恨,我与罔樨对视一眼,他似乎也想到了一样的事情,还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
“说来好笑,我小时候一直觉得皇帝可以飞,没想到这个皇帝走路都有点困难,说实话,有些失望啊。”罔樨笑着抿了口酒,用内力传音给我。
“你到底为什么会对皇帝有这种期望?”我失笑,忽然望见了人群另一端的思思。
她盖着盖头,身着红装,金银点缀周身,一举一动都烨烨生辉,估计她还没习惯自己脚上的新娘鞋,动作小心翼翼的,那些金银挂饰便随着动作的停顿而越发闪耀了,她身旁的方茉正应酬四方,却始终扶着她,如此看来,真是璧人一双。方茉见我看向他们二人,便隔着人群遥遥地向我与罔樨敬酒一杯。
这婚礼相较于一般的皇室婚礼,算得上是乱来了,连思思的盖头,都是用里面能看到外面、但外面看不见里面的布料所制,想必亦是方茉从中周旋的,大抵是为了让思思更轻松自在些。
我笑着饮下了手中这杯酒。
之前汝筠和思璋结婚时我还哭成个傻子,如今眼泪也不知淌到何处去了,竟然一滴也流不出来,可心里却十分……十分……总之是种非常难以言喻的感受,感觉很空,空得人发慌,就像是今夜一过,我与思思虽仍是兄妹,但我两人之间的某种联系便要结束了。
现在想来,罔樨之前所说的那个比喻,倒是十分恰当。确实疼,但却是件好事。自思思呱呱坠地,到如今嫁作新妇,已度过二十载的春秋,我眼见着她从一点点的小人长成了今日的新嫁娘,多少还是有些成就感和满足感的。她不再依附于我,成为了一个可以独当一面的厉害女子,自己选择夫婿,自己决定自己的人生大事,无论经历了什么,都能阳光快乐地活下去,拥有绚烂到晃眼的人生。
罔樨偷偷捏了捏我的手:“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总会有更好的事情发生。”
是啊,总会有更好的事情发生。
我以前总觉得,母亲要是没生下我多好,可现在,围绕在我身边的人们让我觉得,自己能活到今日,真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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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自那年偷偷跑出青铜派,已经过去了三年,这三年过得也不算平和,但是很安逸,我与罔樨游山玩水玩了半年,在临近门派大典之时才回去,墨夷一见我俩,气得跺脚,连带着墨夷一起,要来打人。不过看这样子,他们之间的矛盾已经解决了,我与罔樨就算是挨打也高兴。
老乌生了三只小猫,都和妈妈一样聪明,还亲人,由墨夷带着喂了两次,便和我相熟了,其中有只中分猫,一见我有空,便跑过来求摸肚皮,实在可爱得紧。罔樨很讨厌,老是趁着中分猫翻肚皮的时候,来回摸它脑袋上中分的那条杠,摸得这条杠都快秃了,实在烦猫。
老张是前年去世的,走得十分突然,自从卸下长老的担子之后,他一直过着悠闲的日子,也乐得清闲,时常晒着太阳拉二胡,柳思璋收了个七岁的小弟子,时常往老张那边去,豆丁大的小孩,跟着老张学二胡,怎么学都学不好,又好气又好笑。老张走的时候也正是在午后,秋日的阳光暖和和的,老张躺在摇椅上,看着就像是睡着了一样,他的二胡就树在院里石桌旁,中分猫还趴在他肚皮上打呼噜,那小弟子还问我,为什么师祖怎么叫都叫不醒,是不是犯懒了。我摸摸他的头,半晌没能说出话来。
至此,所有在劫难中庇护过我的长辈,就都离开了。在葬礼上,小弟子用二胡奏了一曲,哀戚婉转,没出半点错,若老张能听见,想必十分欣慰。
汝筠的情报联盟已经初具规模,现在俨然已是一副合格的老板娘模样了。上年初秋,她忽然叫住了我,似乎是要说什么,却又有点难以启齿的样子,我问她怎么了,她也不肯说,如此循环往复了好几日,我还以为她手下的酒店出了什么问题,都打包好行李装好账本算盘准备要帮她了,她这才开口说自己怀孕已有两个月了。
我大骇,任谁看她这幅反应,都得怀疑孩子的爸另有其人,于是我开始和她打太极,但汝筠是什么人,两下三下便得知了我的意思,然后差点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