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ther的爸爸从一开始就明确表示反对这件婚事,她妈妈本来是个很喜欢办婚礼的人,但也因为Han过去的那些事情,宁愿牺牲选衣服、买东西、办派对带来的乐趣,决定放手不管了。至于Han那方面的家人,则都表现出一种漠不关心的态度,他们的行程住宿也全都要靠Esther来安排,好在他家在美国的亲朋也真的不多。
未来的公公是个极其沉默的人,Esther曾一厢情愿的把他想象成一个内向的老派男人,把对儿子的情感埋藏在心底。接触了几次才不得不承认,他心里什么都没有,即使曾经有过些什么,也早已经空了。
而她未来的小叔子Russell,二十出头,两颊长了些青春痘,显得脸色不太干净,看人的眼神总带着些莫名其妙的敌意。Russell没有读完高中,也没正经工作,偶尔在嬉哈风格的运动衫牛仔裤外面套件肮脏的白制服,在他爸爸的小餐馆里打临工。婚礼的前一天,Esther把一些外地来的客人安排在举行婚礼的酒店过夜。她在酒店大堂看到Russell,笑着朝他招手,他却没有反应,带着他俗艳的女朋友径直朝客房电梯走过去。
这些事情倒还不至于让她难过,这许多年过去,她觉得自己已经变得足够坚硬,只有一个人能敲开这层外壳,伸进一只手,伤到她的心。Han,只有他,没有旁人。
婚礼前夜的Rehearsal Dinner还没结束,Han就已经走了,甚至没有跟她道别。Esther安慰自己说那只是Bachelor Party的惯例,转头却看到做伴郎的Lance Osler还坐在长桌边的老位子上喝酒。她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躲在洗手间里一遍又一遍的打Han的电话,却一直没有接通。这件事她谁都没告诉,因为如果让她父母知道了,这场婚礼也就吹了。
那一夜她本应该好好睡一觉,结果却是一夜无眠,坐在厨房里,漫无目的地按着电视机遥控器,好几个台都在播放奥巴马在波多黎各的圣胡安街头演说的新闻。临到早晨,她终于下决心打给Lance,装作随便的问,他们昨晚去哪里疯了?
Lance却说他不知道,昨天他们一帮人准备出发的时候,Han已经不在那里了,本来安排好的活动也只好算了,弄得他很尴尬。
婚礼仪式下午两点钟开始,Esther带着一种听天由命的态度等着那个时刻到来——她一个人站在礼堂里,穿着白纱,捧着花,没有新郎。
总算,这场面最终没有成真,Han准时到了。Lance特地跑来告诉她,Han不过就是喝多了,躺在他们新居起居室的地板上睡着了。
听到这消息的时候,Esther正坐在化妆室的镜子前面,默默的念着自己的誓言。她松了一口气,却也感到一种被抽空了一般的疲惫,她记起几天前偶然看到Han写在一张请柬的背面的Vow:“我从十岁开始远离人群,至今需要吃五种处方药来保持理智,但我会做饭,总是按时付账单,婚礼之前也已经把抗抑郁药戒断,所以……”只有这些,没有下文了,读起来像是个玩笑,却没办法让Esther笑出来。
她为了写自己的誓言,重读了许多遍丁尼生、济慈和莎士比亚。但当他们终于站在玫瑰和小苍兰扎成的花球下面,她对他念出那些句子:Let me not to the marriage of true minds admit impediments. Love is not love which alters when it alteration finds, or bends with the remover to remove…
所有的人都为之感动,Han也看着她,目光却聚焦在她身后的某个地方。
婚礼之后,总是平凡琐碎的生活。Esther是个很好强的人,又有些虚荣,任何事情都想做到最好,让所有人都羡慕。他们的公寓不大,但装饰雅致,环境适宜。Han的收入不够应付他们的开销,她就利用她父母的一些旧交,私底下做些艺术品和古董家具的生意,贴补家用,使得她和Han能存下钱去旅行。
她的父母都不喜欢Han,Han的家人对她也很冷淡,她尽量两面周旋,希望所有人都开心,却发现这很难。她记得每个人的生日,每个有意义的纪念日,精心准备礼物。每逢节日,不管是西式的,还是中国历的节日,都想办法让所有人在一起聚上一聚。她为Russell找了间学校,好让他读完高中的课程,通过会考,甚至亲自去给他补习英语写作。除此之外,她还要照料他们的狗——Han不知处于什么样的原因,养了一条名叫米尔莎的金毛猎犬,却时常忘记自己还有这么一条狗。
而在这一切背后,Esther总觉得时间不够用。她原本工作的地方是曼哈顿一间数一数二的画廊,在那里做事对社交、人脉的要求自然也更高一些,她一直做的得心应手,结婚之后却渐渐发现自己根本没有那么多时间出去交际,而且Han极其讨厌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