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爪海南岸,诺德领,迪特斯港的郊外。
凌晨时分,一行人朝着城镇的方向赶去,零星几人佩戴着武器,他们的打扮看上去像佣兵,而剩下的平民携家带口,沿着泥泞不堪的大路,推着自己的手推车朝着视野尽头的城镇方向走去。
地平线那端,人类城市的轮廓还是一团黑影。
队伍前列,坐在马车上的商人愁眉苦脸的捂住额头,他不断抱怨着这趟旅程的损失,从艾维领运来的粮食,本想着能卖出极好的价钱,却在半路上被掳掠一空:“噢!财富女士啊,多多给予您的虔诚信徒一点关怀吧!情况再这样坏下去,我的商队可就要破产了。”
“算了吧!马尔福商人,要不是多亏了我们几个,你能从那帮食人魔手里逃出来?早变成大便了!”跟在马车旁,腰间悬挂剑鞘和匕首的大胡子佣兵取笑道。
“与其多花几枚银币给财富女士,倒不如散给我们!省的有命赚没命花!”
“老子都快有四个月没尝到女人的滋味了!正愁没钱!”
“就是,就是!”
马车后的四五个佣兵起哄着说道,他们那肮脏,沾满尘土的脸上显得风尘仆仆。
两名背上背着长弓的佣兵来回张望着周围动静,自从去年诺德领遭受一场北方蛮族入侵的浩劫后,人口凋零,废弃的村庄越来越多,军队补员困难,治安情况糟糕透了,稍有偏僻的乡野,强盗、劫匪横行,少量北佬掠夺者窜动,天灾人祸施加在这块穷苦北境,就连首府塞森蒙德附近也不安生。
队伍中间,十几个衣着简陋,相貌土气的乡下人一声不吭地慢慢走,他们勉强披着兽皮斗篷避寒,情况稍好的有一匹驮马和拖车,情况略差的只有推车,无论男女老幼,面庞都泛着菜色,看样子有很长一段时间没吃过饱饭了。
队伍最末端,身穿麻布衣衫的农夫,脸上全是灰尘,烟熏后的黑痕没来得及拭去,掩饰不住沧桑的面容,在清冷的诺德领郊外走动,两颊冻得通红,紧跟在他身后的男孩,虎头虎脑,穿着不合身略显宽松的破旧马甲,松垮的腰围用一道布条绑着,看上起十分滑稽。
一个凄惨的单亲家庭,一辆简单的手推车上,装着父子二人的全部家当。
“好饿啊,爸爸,我想吃面包....”男孩捂着肚子委屈地说道,他抬起手背一抹,将嘴边挂着两条晶莹的鼻涕擦去,然后没几秒又流下两道。
那个略显驼背的农夫喘着粗气,一路奔波下,他的滋味也不好受。
一天只吃两顿,顿顿是小半块冷硬的黑面包掺和几根野菜,穿行森林时还不能生火,连口热水都喝不上,大人都受不了,更何况不到十岁的孩子。
“再忍忍,法尔科,我们就快到城镇了,那里有刚烤好的面包在等着我们,再忍忍吧。”老父亲只得伸手摸摸他的头顶,柔声安慰道。
男孩咬住嘴唇,点了点头,不再抱怨。
清贫、困苦,造就了诺德人的坚强,这和他们生活的这片土地有关,帝国北境乡下的孩童,从出生开始就经受各种挫折,相比于居住在温暖南方的孩童,他们心智上更加成熟,也更懂事。
驼背的农夫默默摸向贴胸的口袋,里面仅剩的两枚银币、十七枚铜币,是他全部积蓄,原本还能靠秋收的收成勉强度日,可该死的蛮族人劫掠者来了,辛勤了大半年光景,到头来还是一场空。
这日子,一眼就能望到头,等到了迪特斯港,他必须要找个工作养活自己和儿子,听说码头上负责搬运货物的力工,一天能赚十一枚铜币,自己这驼背的身体....
名叫法尔科的男孩,从手推车上拿起一个小袋子,扛在肩上,他力气小,能替父亲分担一些是一些。
而男孩眼角的余光,一直看着身后十步左右的那个光头怪人。
他背后背着一柄大号双手铁锤、链甲罩衫和半身鳞甲,从肩膀斜坠着的锁链末端绑着一本书,一副风尘仆仆的模样,怎么看都不像一个正常人,但又不像坏人,似乎是跟着那帮佣兵一起来的。
转头看了眼后,法尔科嘟囔了一句:“这个人真奇怪....”
光头怪人似乎听到了男孩说的话,但他并没有生气,准确的说,没有流露出任何情绪波动。
“喂,团长,一直跟在我们队伍后面的光头,应该是个牧师吧?”队伍前列,矮个子佣兵向大胡子佣兵问道,二人的目光不约而同地向后看去。
“嘿,管他娘的,不管是好是坏,只要不是食人魔就行!”大胡子佣兵重重地哼了一声:“老子这辈子都不想和食人魔战斗!”
大胡子佣兵挠了挠下巴,继续说道:“不过嘛,那个光头实力还不错,一个人能打三个强盗,还当场砸死了俩,我得找个时机问问他,愿不愿意加入咱们猎犬佣兵团。”
“头儿,光头不都是属于教会吗?”矮个子佣兵若有所思道:“他要是加入咱们佣兵团,不就破戒了嘛?”
大胡子佣兵没好气的骂了一句:“破戒?破什么戒?!你知道个屁啊,只有正儿八经带